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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机关附属楼除险加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2025-01-28

项目名称: 省自然资源厅机关附属楼除险加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采购标的物: 防雷接地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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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自然资源厅机关附属楼除险加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 已由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以 闽机管函【 2024】4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泉 38号 ;

2.2. 项目建设规模: 附属办公楼为地上五层混合结构房屋,采用 240mm厚黏土实心砖墙、240mm厚黏土空斗砖墙共同承重,楼、屋盖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屋面增建轻钢结构隔热层。建筑物高度约18.40m,建筑面积约为1666.04m 2 ,最终装修的面积及范围以审核后的施工图为准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 2 )招标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省自然资源厅机关附属楼除险加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 ,招标范围包括: ①设计范围: 本项目 施工图设计(含所有加固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 ②施工范围:房屋建筑除险加固工程,房屋室内改造工程,房屋外立面墙体、门窗、屋面防水重建工程以及相关配套水、电、消防等设施;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

内容包括:

① 设计范围: 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建筑、结构、 加固 、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空调通风、消防(各专业消防图纸)、电梯(含装饰)、二次装修、场地土石方、 室外工程 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以及初设图纸中所涉及全部内容的深化设计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具体详发包人要求。

②施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包括现状场地垃圾清理)、地基与基础、 旧有建筑物拆除 (包括垃圾清理) 、 主体工程、 房屋加固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工程)、给水工程〔给水系统)、无障碍工程、排水系统、暖通工程、污水系统、电气工程(包括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绿色节能措施等)、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系统 (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报警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网络系统等)、 室外工程 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发包人要求;

③采购范围:本项目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7951673 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250057 元,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7701616 元。其中,暂定金额为 224319 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240 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全部为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合格标准;(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改造加固完成后应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 3 )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 ( 4 )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无条件接受发包人的监督管理,执行发包人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 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 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 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

3.6.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个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个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 3)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

4.2 定标方法: 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 1个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5 年 2 月 8 日 23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 5 年 2 月 28 日 9时 4 0分00秒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15 万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 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5 年 02 月 28 日 0 9 时 4 0 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 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 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 、闽建筑 [2018]19号文和闽建筑〔2021〕16号文 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中标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承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发包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承包人选择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 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履约担保金额补充: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 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3 履约担保期限: 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 28日止。如实际总工期超过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或其它形式担保的有效期,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或其它形式担保需延长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续保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未按要求延长有效期的,发包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无息退还。若履约期间履约担保发生扣款,承包人应在30天内增补相应担保金额。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fw.fujian .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信息网( /)、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 ggzyjyfwzx.cn/portal/home ) 发布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泉 38号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联系人: 虞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 528号59号楼2层 ,邮编: 350 0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联系人: 陈丽娜、吴映文、练文福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 141号恒宇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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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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