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智能耗材售货机投放经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5-08
项目名称: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智能耗材售货机投放经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标的物: 备用机、医用耗材类智能售卖机投放经营权出租服务、智能耗材售货机投放经营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我司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对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智能耗材售货机投放经营服务项目 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智能耗材售货机投放经营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 : 2026-FZSG161
3 .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
合同
包
品目号
标的 名称
租赁期
预计投放数量
(组)
单位面积(平方米 /组)
面积
(平方米)
最低限价单价 (元 /平方米·月)
合同包最低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医用耗材类智能售卖机投放经营权出租服务(滨海院区)
3年
( 36个月)
6
1.2
7.2
361
300585.6
3 000
1-2
医用耗材类智能售卖机投放经营权出租服务(茶亭院区)
5
1.2
6
602
1-3
医用耗材类智能售卖机投放经营权出租服务(奥体院区)
2
1.2
2.4
530
1-4
医用耗材类智能售卖机投放经营权出租服务(备用机)
2
1.2
2.4
361
4 . 资格要求:
4.1.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4. 1 .1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4.1.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1.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1.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1.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1.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4.1.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1.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1 )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 “ 1.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 中 1.2至1.8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2) 本项目 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 招标文件购买 (办理报名手续)时间: 2026年05月08日至2026年05月14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 100元,售后不退。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1)直接至我司办理: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函,填写报名表。(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单位介绍信/授权函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我司。邮箱:2932823489@qq.com
8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 201号华林大厦10层。
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0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 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11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1 2 .以上如有变更,我公司将通过下列媒体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asy-prt.com)
13、 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 人: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 20号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 郑晓杭
采购代理机构 :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福 州市华林路 201号华林大厦10层
邮 编: 350003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87767689-8612
联系人: 陈小芳、 郑玲 、 胡文姬、
电子信箱: 2932823489 @qq.com
1 4 、报名费、服务费、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35查看完整信息752005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