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养城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电器采购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 2026-05-08
项目名称: 康养城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电器采购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电器采购安装
项目地区:福建 三明
康养城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电器采购安装项目 拟通过 公 开 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 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比选人”)委托 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 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 康养城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电器采购安装项目
2.比选人名称: 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 三明市沙县区
4.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 5个日历天内,按比选人确认的清单提供一套合院的电器样品并到场安装完成;剩余电器待电器样品验收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到场安装完成 。
5.质量要求: 供货电器必须是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验收及安装验收以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及中选人提供的样品为准 。
二、 比选 服务 内容
1.康养城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电器 采购安装,具体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4。
三、 服务费用
1. 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含税)为¥ 381260 元 。
2.本次报价为不含税价,税金按实结算。
3.总报价为比选申请人所报总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不含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货款、项目所需材料、配件(含预埋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采购供应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安装水电费、技术服务费(包括在现场进行安装技术培训、技术交底及技术资料等)、成品保护费、现场保管费、中选人派驻现场人员的办公及食宿费、售后服务费、保修保养费、措施费、风险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 比选申请人 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2. 自 2025年1月1日至今,比选申请人应具备至少1项电器采购类似业绩。
3.比选申请人及其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1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有意 参加比选的 企业 须 根据 本 比选公告 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 比选申请文件 。
五、 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 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 2026 年 5 月 12 日 15 : 30 ;
2.比选地点: 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412室(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 109号城发大厦 14楼 ) ;
3.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4.比选人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5.监督单位(部门)名称: 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6.公告媒介:在 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公示。
六、 比选活动程序
1. 签到核验。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 2 )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或 《报价函》 未独立密封的 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 比选申请 文件, 比选人不予受理。
2. 资格审核。 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 宣布办法。 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 比选办法 。 本比选项目采用 竞价择优中选法 。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①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 < 3家 时,本次比选失败。
②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3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
4. 公示结果。 公示比选结果。
5. 发 放 通知书。 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 签订 合同。 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 重新 委托。 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 其他事宜
1. 申请人 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全新货物,质量符合国标要求;产品性能应满足 采购清单 中的技术规格及要求。
2.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等见 附件 4 ,不得将其中的内容拆分报价,拆分漏项报价无效。
3. 本项目为 固定 单价合同, 采购数量按实际发生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
4. 合同签订后,中选人需与比选人确认采购的产品样式、数量、规格等,比选人确认完成后,中选人根据比选人确认的清单进行采购。
5.质量保证期限(免费保修):
(1) 质量保证期(免费保修):验收合格后 1年。在保修期限内货物发生非人为故障,中选人应免费上门检修维护,免费更换零部件。保修期限后终身维护(保修期过后对产品故障需要更换的配件将以成本价提供)。
(2) 质量保修期内要求现场保修的货物若发生问题,中选人最终维修服务响应时间为 48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故障维修响应时间内未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者,比选人有权自行委托相关企业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6.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进行索赔。
7.本项目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 2)履约担保形式:可采用现金形式或履约保函形式(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担保保函)。
( 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期限为自履约保证金提交之日起至 服务期满后28日止。
(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有发现,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比选人有权对超过部分进行索赔。
8.合同签订:本项目应根据合同书格式签订合同(合同书格式见附件 3 )。
附件: 下载文件
比选人: 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26 年 5 月 8 日
主管行政监督部门:三明市国资委,联系电话:8950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