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 2026-05-08
项目名称: 2026年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公司: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中标公司: 福建好佳缘商贸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一、项目编号: FJHTZ2026012 (招标文件编号: FJHTZ2026012 )
二、项目名称: 2026年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福建好佳缘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村村部对面坂中村综合楼一层、二层
中标 / 成交金额 为 : 79.2000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服务
范围
服务
要求
服务
期限
服务
标准
1
福建好佳缘商贸有限公司
2026 年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范围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日内,根据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订购品种、数量后,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时间内免费运送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津钟、应永胜、刘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 /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委托协议中 “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成交人)收取,中标人(成交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3)中标(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代理服务费汇入帐户:开户名: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帐号:查看完整信息6,开票邮箱:fjhtxm@163.com。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188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所有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 台江区广达路 89号
邮编: 350000
联系人:翁其焰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2层B单元
邮编: 350001
联系人:肖晗伟、施嘉雯、杨晶晶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晗伟、施嘉雯、杨晶晶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