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绿色社区创建及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城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东街雨污分流工程
- 2026-05-08
项目名称: 周宁县绿色社区创建及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城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东街雨污分流工程
招标公司: 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地区:福建 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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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2026-05-14 18: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06-01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6-01 09:0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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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周宁县绿色社区创建及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城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东街雨污分流工程 已由 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周宁县绿色社区创建及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城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东街雨污分流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复(周发改审批[2026]1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审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周宁县狮城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拟改造提升东街至兴业街周边雨污分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改建雨水管长1890米、污水管长890米、电力排管180米,配套雨污水接户井、接户管、雨水口、雨水口连接管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周宁县绿色社区创建及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城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东街雨污分流工程 ,具体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9083382元(含暂列金419762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006518元)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4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1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2)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的要求执行。(3)一级建造师应按(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执行。福建省二级建造师应按(闽建筑函[2022]33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省份按照相应省份有关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最新文件执行。(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8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年6月1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51号 ,邮编: 355400
电子邮箱: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联系人: 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审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8号山水大酒店2幢2梯201室 ,邮编: 35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联系人: 石晓容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
联系电话: 4009280095、查看完整信息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周宁县狮城镇城南街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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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周宁县仙风大道(周宁武夷•龙腾世纪对面,龙腾湖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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