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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海域段)(施工)

  • 2026-05-07

项目名称: 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海域段)(施工)

招标公司: 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

项目地区:福建 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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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2026-05-13 12: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06-01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6-01 09:0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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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海域段)(施工) 已由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沙埕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该项目一期设计规模为5万m³/d,新建海域段管道长7079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陆域段出口至调压井,调压井至入海口长度为165米,预留远期DN800管道;放流管段6794米,扩散段120米,扩散段管材材质为壁厚10mm的Q355B的钢管,设置6个上升管,其上安装24套扩散装置,相邻两套扩散器间距为7米。上升管:DN350,十字扩散器:DN125,带DN100鸭嘴阀。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三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港口与航道工程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③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④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⑤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港口与航道工程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bszn/noticePage.html)。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因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以下载招标文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福鼎市流美路333号公交大楼7层,邮编:355200

电子邮箱: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传真:/

联系人:叶礼龙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07,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szzxzxkfb@126.com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传真:/

联系人:柯先生、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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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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