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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专家的公告

  • 2026-05-07

项目名称: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专家的公告

招标公司: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地区:福建 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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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专家的公告

关于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专家的公告

日期:2026-05-06 11:21 来源: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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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战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项目决策、技术评审、验收考核、政策咨询等环节的技术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面向三明市公开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专家,充实县级农田建设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企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咨询服务机构及社会专业人士,征集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相关领域具备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

二、专业领域需求

本次征集主要涵盖以下专业领域(符合其一即可申报):

1.田块整治与农田地力提升:土地整治、农业工程、土壤改良、水土保持等;

2.农田灌溉与排水:农田水利、水利工程设计与管理、测绘、工程地质等;

3.田间道路工程:农村道路、道路与桥梁、交通工程等;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生态修复、环境工程、水土保持林、岸坡治理等;

5.农田输配电及信息化:农村电气工程、自动化、农田信息化、通信工程等;

三、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

2.熟悉国家及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在所申报专业领域从业满 5 年(含)以上,有 3 年以上相关科研、设计、施工、管理、造价或技术推广经验。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 周岁;实践经验特别丰富、身体条件能胜任现场工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无学术不端及履职不良记录。

5.能服从县农业农村局调度,按时参加评审、踏勘、变更、验收等工作,并独立、客观、公正发表专业意见。

(二)专业与资历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目前从事相关工作;

2.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师、土地整治工程师等执业资格;

四、专家职责

1.项目评审: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立项、可研、设计、施工图、预算评审及中期评估、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

2.技术咨询:为项目规划、实施方案、技术难题、 变更签证等 提供专业意见;

3.监督检查:参与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现场检查与督导;

五、征集方式(一)征集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

(二)报名时间

2026年5月6日至5月12日

(三)报名材料(均为 PDF 扫描件,纸质备查)

1.《宁化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专家申请表》(附 1 寸电子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4.目前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

5.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近 1 个月内);

(四)提交方式

材料打包为一个 PDF(命名:姓名 — 专业 领域),连同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nhnfb123@163.com(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农发办)。

(五)审核与公示

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遴选,确定拟入库名单并在宁化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宁化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专家库。

六、专家库管理

1.日常管理:专家库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管理、动态维护,建立专家档案,记录履职情况;

3.纪律与责任:专家对评审意见负责,若存在泄露评审信息、徇私舞弊、收受财物、提供明显不公意见等行为,3 年内禁止参与本县农田建设相关政府项目;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4.回避制度:专家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必须主动回避;

5.报酬:按 “谁委托、谁付费” 原则,参照县级同类专家劳务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农田建设股)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长征大道 128 号(县农业农村局五楼)

附件:

1.宁化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专家申请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6 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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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宁化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专家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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