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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湾港引航站2026年宣传推广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2026-05-07

项目名称: 湄洲湾港引航站2026年宣传推广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湄洲湾港引航站

采购标的物: 宣传片制作宣传推广服务项目短视频制作与推广

项目地区:福建 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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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站就 2026年宣传推广服务项目进行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湄洲湾港引航站

(二)项目名称:湄洲湾港引航站 2026年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包含舆情监测与处置、宣传片制作、短视频制作与推广、主流报刊刊发系列报道、新媒体平台推送稿件等。

(四)项目预算: 8.6万元。

(五)服务期限:服务期 1年

(六)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比选公告文件所述服务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供应商代表必须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供应商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三、比选方式

采购人在符合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要求不少于三家)的参选信件中比选,以最低参选总报价确定湄洲湾港引航站2026年宣传推广服务项目中选供应商并发出中选通知,签订采购合同。

四、验收方式

采购人、中选人按照比选公告、中选参选件和采购合同等进行验收。 经双方现场确认,所有服务内容均符合合同要求,无质量瑕疵或遗留问题的,签署《采购验收单》 。

五、 费用及支付

(一)以中选总报价为采购合同总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舆情监测与处置、宣传片制作、短视频制作与推广、在主流报刊刊发系列报道、在新媒体平台推送稿件等所有中选人履行合同义务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 本合同价款 分两次 支付。每 半年 ,中选人完成约定的宣传推广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选人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 半年 服务费用。 合同期满 前,中选人须完成全部年度服务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整体验收。中选人未及时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顺延支付相应款项。

六、比选材料要求

(一)采购报价单 (加盖公章,详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提交的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2)。

(四)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承诺书(详见附件 3)。

(六)投标文件密封完整,密封封面需标注项目信息(格式可参考附件 4)。

※以上材料提供不齐全、不规范、未加盖公章视为无效投标。

七、参选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选方式:参选人可通过直接送达、邮寄方式投递参选件参与比选,参选件应密封并在封面注明 “湄洲湾港引航站2026年宣传推广服务项目参选件”。 未注明的参选件无效。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得分包。

(三)参选件报送截止时间: 5月13日下午5:30,以采购人收到参选信件为准,逾期无效。

(四)参选单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任何参选单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参选件无效。

(五)中选人收到采购人中选通知后,应在 5个工作日内提供合同版本,签订采购合同。

(六)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中选人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各自负责。

(七)联系人:蚁燕红;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邮编:351100;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918号海峡商务中心B栋20楼。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6年5月14日上午9:00。

(二)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 918号海峡商务中心B栋20楼第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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