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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示】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意向公示

  • 2026-03-23

项目名称: 【采购公示】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意向公示

招标公司: 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标的物: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地区:福建 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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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 ·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为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现拟公开选择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我单位相关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参与报价,提交相关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选聘

(二)服务内容:负责我单位相关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评标、发布公告、协助合同签订等。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标代理相关资质;

(三)具有类似项目代理经验,信誉良好;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代理机构应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在永安城区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六)有专门的项目经理负责对接招标项目。

三、提交材料要求

凡有意向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请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公司简介及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五)服务方案及收费标准(5万-30万以内项目的招标代理);

(六)诚信承诺书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七)租赁合同或者经营场所相关证明材料。

四、材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一)递交时间: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3日;

(二)递交地址:福建省永安市新府路205号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7楼;

(三)联系人:小罗;

(四)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五、其他说明

(一)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参与资格;

(二)本公示解释权归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

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踊跃参与!

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3月6日

来源:办公室

编辑:张灿焰

初审:张帮旺

终审:薛丛辉

微信号:永安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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