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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投资促进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表审计服务

  • 2026-03-23

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投资促进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表审计服务

招标公司: 平潭综合实验区投资促进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报表审计服务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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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HZB2026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投资促进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表审计服务 ,招标人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投资促进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邀 请招标 , 邀请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 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 。

2.2. 最高控制价: 25 万 元 。

2.3. 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 《服务 内容及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 依法 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支机构)。若投标人为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除提供 总公司(总所)及 分支机构执照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对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3.2 若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其自身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其总公司(总所)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 若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其自身须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且备案状态为有效;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其总公司(总所)须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且备案状态为有效。

3.4 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同一总公司(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且总公司(总所)自身不得与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违反上述任一要求的,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 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202 6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以北京时间为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 .2 获取地点及方式:直接前往 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1#楼7层) 现场登记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 。

潜在投标人 可 自行或委托报名代表 在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招标文件费 , 投标人 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

报名 账户名称: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平潭支行;

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01;

4 .3招标文件售价: 2 0 0 元,售后不退。

4 .4 完成付款后, 投标人 须按 现场登记或邮箱登记报名 办理报名登记:

4 .4.1 现场登记: 投标人 须持 招标文件费 缴纳凭证,前往上述指定地点现场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 ( 格式详见本 公告 附 1,下同 ) 。

4 .4.2 邮箱登记:将 招标文件费 缴纳凭证及填写完毕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箱地址: 342096117 @qq.com)。

4 .4.3若投标人委托个人代理人办理报名事宜,该代理人仅可代表一家投标人进行报名,不得同时为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办理报名。 报名时所填报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与后续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招标代理机构在核实报名信息及缴费 情况 后,将提供 招标文件 。

4 .5 潜在 投标人 未严格按照本章上述规定完成报名(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期限内支付费用、未按要求登记或提供材料不实等),将被视为报名无效,其递交的 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 。在此情况下,已缴纳的 招标文件费 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 投标人 自行承担。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本项目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递交

7. 1 . 本项目可以按以下方式之一递交投标文件:

7.1.1 现场递交: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直接递交至本招标项目开标地点, 现场递交的时间及地址如下: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 6 年 3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00秒。

递交 地点 ( 开标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 2#楼22层)

7.1.2 邮寄方式递交 :

7.1.2.1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应将 投标文件 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 1 日的 17 点 30 分之前 送 达到以下指定地址:

收件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1#楼7层

签收人:曾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通知邮箱: 342096117@qq.com

7.1.2.2 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进行妥善、牢固的密封和包装,并对邮寄过程中的 安全性、完整性和密封状况负全部责任 。如送达时包装破损、密封不完整或文件损坏,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符合规定, 不予受理 。 收件时间 以招标人 或代理 在上述地址的快递签收记录时间为准,而非寄出时间。 因快递公司延误、未能妥投等任何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能在 规定时间 前签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人将不予接收该投标文件 。

7.1.2.3投标文件寄出前,必须主动联系签收人,并将《投标文件邮寄通知》发送至以上指定通知邮箱,内容应至少包括:投标单位全称、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预计送达时间、寄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未履行此通知义务的,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或者 EMS进行邮寄 , 相关的邮寄费用 由 投标人自理,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1.2.4 选择邮寄递交方式的投标人, 视为已充分知晓并同意 :其将无法参与现场开标过程,并对开标结果 自动予以确认,事后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

7.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潭综合实验区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ome)、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投资促进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1号楼9层 ;

联系人: 施文婷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 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1号楼7层 ;

联系人: 曾雪云 ;

联系方法: 查看完整信息

附 1

报名 登记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拟报名项目名称

拟报名项目编号

采购包号

/

报名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邮箱

备注:

1. 现场登记: 投标人 须持 招标文件费 缴纳凭证,前往上述指定地点现场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 ,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 邮箱登记:将 招标文件费 缴纳凭证及填写完毕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箱地址: 342096117 @qq.com)。

3. 若投标人委托个人代理人办理报名事宜,该代理人仅可代表一家投标人进行报名,不得同时为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办理报名。 报名时所填报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与后续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招标代理机构在核实报名信息及缴费 情况 后,将提供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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