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遴选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 2026-03-23
项目名称: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遴选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招标公司: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标的物: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莆田
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精神,2026年结余资金39.21476万元,拟在全县扶持2家(优先早稻)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开展单产提升行动,通过项目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水稻单产比上一年平均亩产高10%以上。现将有关遴选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本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相对集中连片种植粮油作物面积100亩以上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能够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生产,建立生产档案,提升辐射带动能力。
2、种植规模大、基础条件好、粮油栽培技术较高、种植机械程度较高,需要对粮油生产机械装备升级换代(设备含耕、种、管过程、不含收割)的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考虑。
3、承担单产提升项目的主体不得与承担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的主体重复。
二、技术要求
(一)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应用新品种、新农药、新机具、新肥料、新技术等“五新”。水稻上:推广精量播种、精准条播、叠盘暗出苗、工厂化机插育秧、全程机械化、“一喷多促”、集成定额制施肥(绿肥/秸秆还田/有机肥+配方施肥、新型肥料+机械施肥+配方施肥等)等技术。
(二)过程记录。承担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
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鼠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实行一主体一档案。
三、补贴标准
根据省级结余资金总量和遴选确定的项目承担主体情况。经验收合格后分配补助金额。原则上用于肥料、农药等物化投入的补助金额不超过资金总额的40%,补助设施装备的资金为设施装备投资总额的80%。对水稻等规模种植主体每个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具体补助标准及方式以最终实施方案为准)
四、申报流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愿申报、镇级推荐、县级择优选择的程序确定承接主体。
(一)申报程序。申报主体填写《仙游县2026年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申请表》(附件1),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复印件等资料,向属地镇(街)进行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二)镇级推荐。各镇(街)要严格对照工作要求,对申报主体提供申报表、土地流转合同、经营情况等信息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于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到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按照申报主体的种植规模、推广关键技术情况等筛选项目实施主体。(联系人及电话:林章萍,查看完整信息)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6日
附件1
仙游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申请表
申报主体信息
主体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属村居
镇 村
种植面积
亩
实施地点
关键技术措施
种植品种
目标亩产
物化投入及设施装备
主体承诺
本主体符合项目申报要求,并承诺所申报的地块面积不包含代耕代管及社会化服务部分,且非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绝无弄虚作假情况,若有虚报,愿承担相应责任,并取消当年及今后2年的补贴申报资格。
主体负责人(签字、盖章):
2026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乡镇审核意见
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政府公章)
经办人: 2026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公章)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