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泉州联通某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与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2026-03-20
项目名称: 2026年泉州联通某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与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与运营服务项目、智改数转服务平台
项目地区:福建 泉州
2026年泉州联通某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与运营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对2026年泉州联通某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与运营服务项目进行直接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为8649562.26元
1.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单位数量
石雕企业智改数转服务平台项1
石雕品牌标识服务平台项1
石雕中试及共享制造管理平台项1
项目运营服务项1
系统集成服务项1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合同。
2.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名称: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规定的相关备案证明文件。
2.1.2应答人须能够提供与所应答标的物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1.3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修订)》(中国联通集团【2021】150号)规定,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应答。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应答日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5)应答日最近三年内提供的投标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
(6)应答日最近三年内在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7)应答日最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应答人或其人员、采购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应答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8)因应答人原因,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项目的;
(9)应答人存在以下不当行为的,经查实后列入黑名单;
①通过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致使中国联通干部员工违反党纪国法企规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
③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社会渠道代理业务除外)相关业务的;
④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3年内,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限定的范围内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
⑤严重违法违规,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合格,导致严重质量事故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的;
⑥其他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相关情形。
在采购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中国联通有权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中国联通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如被列入黑名单,中国联通有权禁止其在中国联通的禁入范围内提供产品或服务,并视供应商不当行为根据行为情节对供应商设定1年、3年、5年的禁入期限。
(10)应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1)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各级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数据来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
2.2供应商名称: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本项目拟按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符合中国联通集团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物资〔2024〕17 号文件)的第一章第四条 “对于非依法必招的物资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第(五)点“2.联合建设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联合建设需提供联合建设方协议”采购需求已明确直接采购方式,项目提供联合建设方协议核准这一采购方式。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与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中国(惠安)石雕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信息化平台及运营服务联合建设协议》,双方协同,进行项目的产品研发、建设交付、运营推广。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直接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 / )上发布。
5.公示时间:
自2026年03月20日-2026年03月23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接受异议的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街728号联通大厦
联系人:吴丽丽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wull36@chinaunicom.cn
7.其他说明:
无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2026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