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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清流县嵩溪溪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2026-03-20

项目名称: 清流县嵩溪溪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司: 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地区:福建 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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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嵩溪溪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信息时间: 2026-03-20 阅读次数: 】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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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20 16: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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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9694707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流县嵩溪溪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清流县人民政府 以 专题会议纪要〔 2025 〕 3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磐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清流县嵩溪溪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三明市清流县 ;

2.2 项目建设规模: 工程总投资约 7900 万元,计划治理嵩溪溪河长约 22 公里 ;

2.3 产业类型: 第三产业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清流县嵩溪溪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前期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阶段、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服务和配合工作等 ;

2.5 最高控制价: 1896000 ;

2.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项目审查、批复 ;

2.7 服务期限: 1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1 )初步设计阶段 : 合同签定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提交满足工程设计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送审稿)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备 / 业绩 【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 和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 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 08 时 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 (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smwz/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10 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smwz/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smwz/) 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 .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8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7000 元。

8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无要求 ☑ 现金 ☑ 电子保函

☑ 其他 : ①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上传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注:资格审查阶段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截图)。②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

9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清流县嵩溪镇嵩北路 46 号 ,邮 编 : 365300

联系人: 罗先生 ,电子邮箱: /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磐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 23 号 6 楼(泉州商会 6 楼) ,邮 编: 365300

联系人: 小彭 ,电子邮箱: /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电子招 标 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 址: /smwz/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清流县屏山路 209-1 号(县检察院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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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 址: 清流县嵩溪镇鸿盛花园 5 号楼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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