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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所联动追缴道路停车泊位历史欠费服务分成比例调研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2-05

项目名称: 停车场所联动追缴道路停车泊位历史欠费服务分成比例调研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标的物: 道路停车泊位历史欠费服务分成比例调研评估项目道路停车泊位欠费追缴合作分成比例评估服务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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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长期运营福州市道路停车泊位,运营过程中存在车辆未缴费离场的情况,鉴于道路停车泊位属于开放式停车空间,无法对车辆缴费行为进行限制,由此拟联动其他停车场所对车辆欠费进行追缴。考虑到联动追缴行为将对停车场所的正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且需解决由此产生的所有客诉问题、现场纠纷等,拟根据成功追缴的金额支付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目前福建及其他省市已通过上述方式进行联动追缴,拟对实行区域的服务费用比例进行调研,并结合福州市现行停车业态进行评估,出具《调研评估报告》。现邀请具备评估资质的单位进行报价(若所报价格一致,现场抽签决定中选方):

一、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产出

报价上限

1

道路停车泊位欠费追缴合作分成比例评估服务

调研评估报告

4万元

备注:上述报价应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信息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1个自然月内

三、服务要求

1.调研范围:调研评估的范围应围绕福建省内及其他省市区域范围;

2.调研数量:进行市场调研的区域应不少于10处(同市级行政区域内运营方相同的认定为1处,福建省内城市不低于1处);

3.参照节点:应基于2025年的福州市停车业态对分成比例的设定进行评估;

4.报告要求:应在合作时间内调研工作并形成完整的调研评估报告,其中明确列明调研内容,包括调研区域、运营企业、分成比例等,并结合福州当前业态(如本地停车场所执行意愿和车主缴费意愿),提出分成比例建议。

5.评估要求:评估机构需进行细致的市场调研,成本分析,敏感性分析,以供我司查阅,需符合我司对评估过程合理性的质询。

四、资格条件:

1.报名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经营许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报名企业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情形。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报名企业应具有上级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资产估价资质备案证书,且备案证书处于生效期内。

五、商务条件:

1.结算周期:本项目于中选方提供完整调研评估报告后进行统一结算。

2.时间保障:中选企业应在合作期内完成调研评估报告,否则我司有权无责解除协议,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六、申请要求

1.报名企业对询价公告充分理解并均能满足,且同意《附件1:停车场所联动追缴道路停车泊位历史欠费服务分成比例调研评估协议》中所涉及条款。并承诺成为候选人后,能够在中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5日内与我司签订合同,因非我司责任延误合同签订的,我司有权取消候选人中选资格,并禁止其参与此后我司发布询价的同类型服务项目。

2.报名企业应按照《附件2:报价函》中完整的格式进行报价,所报金额应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信息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并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报金额不可超过上限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报名企业应在2026年2月10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备案证书加盖公章密封至文件袋(文件袋密封处也需加盖公章)并递交至我司运营管理部(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7号华榕大厦415,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联系人:陈先生),逾期不予接收。

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2月5日

附件 1:停车场所联动追缴道路停车泊位历史欠费服务分成比例调研评估协议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停车场所联动追缴道路停车泊位历史欠费服务分成比例调研评估协议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停车场所联动追缴道路停车泊位历史欠费服务分成比例进行调研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对福建省及周边省市已开展停车场所联动追缴道路停车泊位历史欠费的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运营方针对成功追缴金额向服务提供方支付的比例。

2.基于对福州市现行停车业态的调研分析,对在福州实行停车场所联动追缴道路停车泊位历史欠费服务应分成比例进行评估与建议。

第二条 评估要求

1.基准时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时间为2026年1月,调研开展应基于该基准时间内仍有效的数据。

2.成果要求:乙方应提交一份完整的《关于停车场所联动追缴道路停车泊位历史欠费服务分成比例的调研评估报告》(下称“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分析客观、依据充分、逻辑清晰、结论明确,所涉及数据应真实有效。

3.时间要求: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 30 日 内完成全部调研评估工作并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评估报告内容进行审查,对其中内容不明确或数据不详实的要求在3天内进行补充调整。

2.评估报告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报告内容,亦不得自行使用报告内容用于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任何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3.甲方有为乙方开展调研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或协助的义务。

4.甲方有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评估费用的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调研评估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便利或协助。

2.乙方有组建专业团队,按照行业标准及本协议约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调研评估工作的义务。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用于本协议约定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

4.乙方有按时交付符合本协议约定评估报告的义务。

第四条 费用支付

1.评估费用:本次调研评估服务费用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信息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费用支付:甲方确认接收评估报告(指甲方对评估报告内容无异议或乙方已按甲方要求完成补充调整并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付清款项。

甲方开票信息:

名称: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乙方收款账户:

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 五 条 保密条款

双方承诺,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数据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亦不得用于本协议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此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提交评估报告,每逾期一日,应按评估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扣除协议约定评估费用。逾期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若乙方提交的评估报告质量明显不符合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经甲方提出异议后10日内仍未能修改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报告、单方解除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保密条款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相应内容的,可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向甲方住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诉讼相关的所有费用 (包括且不限于公证、评估、鉴定、拍卖、保全、送达、执行、律师代理、诉讼保全担保/保险、差旅费等)全部由违约方(或过错方、责任方)承担。

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包括邮箱、通讯地址)为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双方均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各项内容是正确的、有效的。如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变更。双方均同意向该地址送达的文件及法律文书寄出后3个工作日均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 2:报价函

报价函

一、项目名 称: 停车场所联动追缴道路停车泊位历史欠费服务分成比例调研评估项目

二、我司报价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产出

上限价

(元)

报价

(元)

1

道路停车泊位欠费追缴合作分成比例评估服务

调研评估报告

40000

备注:上述报价应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信息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我司承诺已对询价公告中的要求充分理解,并在能够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提交上述报价。上述报价中我司所报价格未超过贵司所要求的限价,且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信息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后附有我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

公司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XXXX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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