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流水水库工程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2026-02-04
项目名称: 清流县流水水库工程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招标公司: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采购标的物: 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项目地区:福建 三明
清流县流水水库工程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 清流县流水水库工程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 清流县流水水库工程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2 .项目编号:FJPZQL202 6 00 3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12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0 .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保证金
1
清流县流水水库工程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1 项
12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否
0 .00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 不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 .2特定条件:
采购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特殊资格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
5 .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 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 6 年 02 月 05 日 起至 20 26 年 02 月 09 日 ,每天 8: 0 0-1 2 : 00 , 15 : 00 -1 7 : 3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购买谈判文件地点: 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凤翔街 78号科协四楼 )。
7、 谈判文件购买方 式: 供应商可直接到 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购买 谈判 文件,若有异地购买 谈判 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 项 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 1125486288@qq.com ),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谈判文件发送事宜。
8、 谈判 文件售价:每套 300元,若邮寄或电子文档,需另加50元,谈判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报名或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9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 20 26 年 02 月 10 日 上 午 9 时 00分 (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清流县凤翔街 78号科协四楼 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室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0 、报价 时间及地点: 20 26 年 02 月 10 日 上 午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 : 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清 流县凤翔街 78号科协四楼 ) )。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 .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1 .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招标人提出。
10 .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 、 质疑与投诉
12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2 .2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3 、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 ( 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 ) , 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 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 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 , 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 1)工采通 电子招标交易 平 台 https://easy-prt.com
( 2 ) 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
1 4 、 招标人单位名称: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碧林北路 1号
联系人姓名 :邹建东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1 5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三 明市 梅列区乾龙新村 16幢汇鑫大厦 17 层
联系人: 夏翠萍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16、 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户
服务费及标书费
缴纳账户信息
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账 号: 181 0401 0010 0261 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