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关于惠安县饮用水水源地2025年度环境状况评估报告编制工作询价公告
- 2026-02-04
项目名称: 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关于惠安县饮用水水源地2025年度环境状况评估报告编制工作询价公告
招标公司: 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
采购标的物: 环境状况评估报告编制
项目地区:福建 泉州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第三方 技术服务公司开展 惠安县饮用水水源地 202 5 年度环境状况评估 工作 (水源地包括:县级 4 个、乡镇级 1个,“千人以下”3个),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邀合格服务 公司 参与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需求
(一)服务要求
1.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HJ773-201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2015)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 开展 我县饮用 水源地环境状况深度排查,并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 , 识别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 初步 形成 年度环境状况评估报告 ;组织相关专家分阶段分别对县级、乡镇级、 “千人以下”级水源地评估报告进行评审,依据修改意见完善并形成 年度环境状况评估报告 ;开展 2026年度3个 “千人以下”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地下水,每个点位开展 39个指标监测 )。
2.协助完成年度水源地基础信息填报及更新工作,并负责与市级评估技术支撑单位(市环科所)衔接。
(二)成果要求
1.3月31日前 提交《 惠安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2 5 年度环境状况评估报告 》纸质版及电子版。
2.6月30日前提交《 惠安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2 5 年度环境状况评估报告 》纸质版及电子版。
3 .9月30日前提交《 惠安县 “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水源地202 5 年度环境状况评估报告 》纸质版及电子版。
4.12月30日前提交 3个 “千人以下”水源地水质监测报告。
(三)相关事项
1.本次为整体采购,服务商报价时包含交付前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 完成相关 成果 , 提供正规发票,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一次性转 账 付款。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经验 ,提供 2批次不同服务对象的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 ;
(二)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三 、报名方式
(一)请有意向的服务商于 202 6 年 2 月 11 日 15∶ 0 0前将竞标文件邮寄到惠安生态环境局水与海洋自然生态股或派员 携 竞 标文件到 惠安生态环境局 6楼会议室参加 现场开标 。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材料及装订顺序:( 1)报价函(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 编制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如 成果、合同复印件等 ) ;( 6)以上文件须密封加盖公章。
(三)逾期或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四 、评定方式
(一)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将对参与报名的单位相关资质、能力进行评定,选择符合要求、价格最低的服务商作为本项目中标方。因最低报价相同,由最低报价者当场进行二次报价。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总 价 7.5 万 元。
五 、竞标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 6 年 2 月 11 日 15∶ 0 0。
(二)地点: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 6楼会议室。
六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石灵街 288-1号
附件:报价函
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
202 6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