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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阳村学校教学楼及4处已征迁房屋招租招标公告

  • 2026-02-03

项目名称: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阳村学校教学楼及4处已征迁房屋招租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东阳村民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房屋招租

项目地区:福建 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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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阳村学校教学楼及4处已征迁房屋招租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东阳村民委员会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阳村

2.2招租内容、规模: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阳村学校教学楼及4处已征迁房屋招租,其中学校总占地面积约2000㎡(含操场1000㎡) ,建筑面积约805㎡ ,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和土木结构;一百二十间大厝旁(原陈娟厝),混合结构,建筑面积82㎡;聚星祠旁(原家土厝+陈惠生厝),土木结构,建筑面积220㎡;聚星祠旁(陈文金厝),土木结构,建筑面积237㎡;学校大门口旁(原翁国环厝),土木结构,建筑面积170㎡(以实际标的为准)。

2.3用途:教育培训、文体活动、文创办公、研学集训、乡创空间等。需要依法经营和使用,不得作为厂房,经营含有腐蚀性、异臭、危险、噪音污染成分的业务以及从事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未经招标方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2.4租赁期限:捌年,提供六个月装修免租期(起租时间以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2.5租金:起租价为人民币8553元/月(不含税,以下币同)。年租金前3年按中标价格,第4年按上年度租金3%递增,第5年按上年度租金3%递增,第6年按上年度租金3%递增,第7年按上年度租金3%递增,第8年按上年度租金3%递增。

2.6租金缴纳方式:中标人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租金按年度公历6个月一次性收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不足一个公历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所在该6个月实际天数比例收取租金),每6个月首月5日前一次性交清6个月租金后才能使用租赁物。租金转入招租人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一次性缴纳6个月全部款项的,按违约处理,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承租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承担本租赁项目能力且信誉良好、从事商业的自然人可以参与投标。自然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 单位作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授权委托书。

3.3 单位作为投标人的,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4本次招租要求投标人承诺,若中标将在租赁期限内对本项目租赁标的完成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的固定资产投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投资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26 年 2 月 3 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4.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2026年2月3 日至2026年2月11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分至 5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嘉禾花园B栋7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5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2 月 14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8、特别说明:如遇到政府征用或政策性拆迁或政府性项目经营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东阳村民委员会 ;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阳村;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李女士 ;

代理机构: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 ;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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