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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宣传用品供应商遴选(三次)公告

  • 2026-02-03

项目名称: 2026-2027宣传用品供应商遴选(三次)公告

招标公司: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宣传用品健康宣教和义诊活动

项目地区:福建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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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中心信息公示、健康宣教和义诊活动等工作有效开展,经中心讨论决定,我中心拟对信息公示、健康宣教和义诊活动等工作对应2026-2027年度宣传用品供应商进行遴选,欢迎具备相应资格并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提交材料报名参与,逾期不予受理,特此公告!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6-2027宣传用品供应商遴选(三次)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二、参与遴选单位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定行业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采购。)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采购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采购截止时间前(不含采购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采购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采购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b.采购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采购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c.采购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采购截止时间前(不含采购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采购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采购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b.采购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采购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c.采购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以上序号2、3、4资格条件 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供应商代表若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10.不存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等网站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响应。 12.具备长期连续供应产品的资质及能力。若中选后,无法准时连续供货的供应商,今后三年内将不欢迎参与我中心的采购活动;(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月30日 10:30 (北京时间) (周六下午、周日全天不接收文件)

四、 联系方式

李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西三路8号 新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1综合科(党建工作办公室)

附件: 2026-2027宣传用品(三次)采购文件 (点击文字下载附件)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2日

供稿:公卫科

审核: 谭兵、戴泽源、吴文忠

校对: 谭兵、戴泽源、吴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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