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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宁德金禾印象项目开展中介渠道营销的公告

  • 2026-02-02

项目名称: 宁德金禾印象项目开展中介渠道营销的公告

招标公司: 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中介渠道营销

项目地区:福建 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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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金禾印象项目开展中介渠道营销的公告

为促进宁德金禾印象商品房销售,拟对金禾印象商品房公开开展中介渠道营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物业:宁德金禾印象项目取得预售证的未售部分住宅;

二、意向中介渠道方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房地产销售代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等;

3.具备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书或备案证明;

4.配备不少于1名固定工作人员,负责本项目全流程对接;

5.在宁德中心城区范围内有8家以上(含本数)的门店,或近一年结佣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6.承诺在本项目所属区域内(连城区域),仅承接本项目相关房地产中介渠道业务。

三、意向中介渠道方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中介渠道方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书或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门店照片或结佣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奖励标准:单套总房价款的3%(含税)。

五、奖励金结算方式: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手续后,一次性结算。

六、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七、中介渠道方应严格按照我公司制定的房屋价格体系进行销售。

八、中介渠道方不得超出我公司销售宣传资料或未经我公司书面确认的内容对外宣传或做出任何承诺和解释。

九、中介渠道方需遵守我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例如判客制度。

十、中介渠道方征集方式:

1.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中介渠道方递交报名材料的时间:发布之起至2026年2月4日下午17时止,提交地点:宁德金禾商务中心15层市场营销部(详细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逾期提交材料的,我公司有权拒收。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材料,并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满足要求的中介渠道方,我公司在审核通过后2日内与其签订《阶段性活动合同》。

十一、上述内容不构成要约或承诺,具体以中介渠道方与我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为准。

十二、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特此公告。

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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