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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税务局清昌办公区食堂劳务服务结果公告

  • 2025-12-17

项目名称: 福清市税务局清昌办公区食堂劳务服务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YF[2025]0025

招标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

中标公司: 福清市宏通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食堂劳务服务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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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税务局清昌办公区食堂劳务服务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YF[2025]0025( 采购包 1 )

二、项目名称: 福清市税务局清昌办公区食堂劳务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福清市宏通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清市宏路大埔村大埔路 423-47号办公楼301室

24972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 1( 福清市税务局清昌办公区食堂劳务服务 ) :

服务 类( 福清市宏通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餐饮业

福清市税务局清昌办公区食堂劳务服务

福清市税务局清昌办公区食堂劳务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24972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阙玮玮

评审专家:

吴俊杰 、 潘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委托协议中 “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向 中标(成交)供应商 收取, 中标(成交)供应商 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 ( 1)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中标金额(0,100]万元按1.50%,不足3500元,按3500元计取。(2)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 3 )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福清市税务局清昌办公区后勤服务项目 开户名称:福建今有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 , 银行账号: 35050查看完整信息59 , 银行行号: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 1 :福清市税务局清昌办公区食堂劳务服务 : 0. 35 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包 1: 各供应商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福清市清昌大道 35号

联系方式: 阙玮玮 查看完整信息

#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今有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石竹街道福通路 6-49号

联系方式: 罗晶 罗利文 林雨欣 ( 0591)85294223 查看完整信息

福建今有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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