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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埔社区周边道路配套改造提升工程-配电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 2025-12-15

项目名称: 南埔社区周边道路配套改造提升工程-配电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建发招字2025043号

招标公司: 泉州丰泽城建丰华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配电工程道路配套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地区:福建 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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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 组织 南埔社区周边道路配套改造提升工程 -配电工程 (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 采购活动 ,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建发招字 2025043号 。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 采购包 1 )。节能产品,适用于( 采购包 1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 采购包 1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 采购包 1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 采购包 1 )。监狱企业,适用于( 采购包 1 )。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 采购包 1 )。信用记录,适用于( 采购包 1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 采购活动 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 1 :

明细

描述

企业资质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核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适用于已换发电子证照的投标人)或有效的五级及以上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适用于持纸质证照的投标人)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 2025年 12 月 16 日起至 2025年 12 月 22 日止 ,每天上午 8 :30至12:00,下午2 : 3 0-1 7 : 3 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及方式: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 2025年 12 月 16 日起至 2025年 12 月 22 日 每天上午 8 : 30~12:00时,下午2 : 3 0~1 7 : 3 0时(北京时间),至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通吉路泉州市建筑服务产业园 D栋410室 )购买招标文件,可以电话预约报名 , 报名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不接受未按规定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箱)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3、招标文件售价: 1 00.00元。

7 、投标截止

7 .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至 202 6 年 1 月 5 日 09 : 30 (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同时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密封,如投标文件在递交时出现遗失、破损情况,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递交无效。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 6 年 1 月 5 日 09 : 30 (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体育街西辅路 801号华创园7层) 。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和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yweb/hyebid/hyIndex.do) 发布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9.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0 、 质疑: 本次采购活动不属于政府采购行为,但因采购资金国有性和采购行为的政府主导性,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釆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 1 、采购人: 泉州丰泽城建丰华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南华路 40号201室

联系人: 黄工

联系方法: 查看完整信息

1 2 、代理机构: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通吉路泉州市建筑服务产业园 D栋410室

联系人:小 曾

联系方法: 查看完整信息

附 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 1 :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2915010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2915010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0 .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南埔社区周边道路配套改造提升工程 -配电工程

1 .00

2915010 .00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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