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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江西溪水质提升雁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管网部分丰田片区)

  • 2025-12-12

项目名称: 九龙江西溪水质提升雁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管网部分丰田片区)

招标公司: 南靖信息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

项目地区:福建 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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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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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成

招标公告

招标答疑

最高限价

开标一览表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合同签署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龙江西溪水质提升雁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管网部分丰田片区) 已由 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 2024】E09021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靖信息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南靖信息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市南靖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九龙江西溪水质提升雁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管网部分丰田片区),对丰田片区丰华社区、凤安村、丰田村、东华村、东方村、桥东社区、保林村 7个村实施农村雨污分流改造,并收集丰田片区企业废水,同时新建丰田牛崎头泵站管道连通工程,将丰田片区污水输送至拟建雁塔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次建设污水管道总长度约59.3公里(含接户管道),设计管径DN100-DN800,管道主要沿现状村道敷设,本次管道主要采用直接开挖施工工艺,局部不具备开挖条件的管段采用水平定向钻施工工艺。同时配套建设2座污水泵井和1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其中提升规模最大的为桥东社区污水泵站,设计规模为100立方米/天,共设置1台污水提升泵,采用一用一备运行模式。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33411406元(含暂列金159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九龙江西溪水质提升雁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管网部分丰田片区) 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可承担直径 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 ≥3000万元属于大型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3411406 元(含暂列金 1590000 元 ) ;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240 日历天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等相关规范要求 的合 格标准及以上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 不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 /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 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相关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据闽建筑(2019)16 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 L 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 履 行纳税义务。 ⑤投标人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的规定执行。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另行规定的应附上相关政策文件,资质有效期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12 - 13 00:00:00 至 202 6 - 01 - 05 09:00:00 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B类 【 K值取8%~12%(含8%,不含12%)】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 6 年 01 月 05 日 09:00时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伍拾万元整 ( ¥ 500000 )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6 - 01 - 05 09: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靖信息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南靖县山城镇建设西路 20 号国资大厦 102 室 ,邮编: 363 6 99

电子邮箱 :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联系人: 阮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 大学 路 9 号翰城一品 13 幢 1701 室 ,邮编: 363 000

电子邮箱 : FJHG2928466@126.com

电话: 0596- 2928466 ,传真: /

联系人: 小 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南靖县山城镇教育路 4号、南靖县山城镇兰陵路12号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靖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 21号(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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