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木优良无性系采穗圃复壮,更新及扩建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 2025-10-31
项目名称: 杉木优良无性系采穗圃复壮,更新及扩建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福建省将乐国有林场
采购标的物: 门户网站、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防草地布铺设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杉木优良无性系采穗圃复壮、更新及扩建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31 阅读: 次
因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承担的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21-2025年)林业项目《杉木高世代良种创新与产业化开发》子项目《杉木速生优质无性系选育》在项目协作单位福建省将乐国有林场实施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杉木优良无性系采穗圃复壮、更新及扩建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杉木优良无性系采穗圃复壮、更新及扩建服务
二、项目比选内容和要求:
在福建省将乐国有林场明头山工区061林班23大班010(1)小班,对杉木优良无性系采穗圃实施整地作畦、客土覆盖、母株栽植、防草地布铺设等作业,面积3亩;杉木超级苗无性系采穗圃实施采穗母株压干、防草地布铺设等作业,面积2亩。具体作业内容、质量要求及预算金额详见附件1。
三、项目期限:2025年12月5日前完成。
四、采购方式: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公开比选。
五、评选标准:不超过本项目预算控制价(59710元)。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有效报价单位需达到3家及以上,本次比选结果方为有效。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次比选采购的成交供应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造林、抚育、森林资源培育与管护、林业开发和技术服务等相关资质的法人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
4.意向供应方公司或法人代表须具有在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从事过相关科技项目作业经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七、参与比选人需提交以下的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报价单(参与报价单位应采用附件2中报价单格式进行报价,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交需提供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在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从事过相关科技项目作业经历佐证材料(提供相关劳务合同及林场财务结算单复印件并盖章为证明)。
八、采购的有关说明
1.报价应含劳务、工具、材料、燃油、安全措施经费、税收、社会劳动保险、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2.开选结束,中选结果在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公布,公示期1个工作日。
3.比选结果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九、请有意参加询价的单位于2025年11月5日17:00前将相关报价材料送(邮寄)至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中日楼411,逾期将不予接受。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上赤桥35号,联系人:肖先生,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十、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附件1作业内容、质量要求与预算金额.xls
附件2杉木优良无性系采穗圃复壮、更新及扩建服务报价单.xls
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