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影像科CT机房加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 2025-10-28
项目名称: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影像科CT机房加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闽三院购〔2025〕后12号
招标公司: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招标公告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对 影像科 CT机房加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省内外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 影像科 CT机房加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
3.项目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旁)
4.工程规模及内容:招标范围主要为医院影像科CT机房加固的设计、施工。机房拟放置Revolution CT(主要设备如下:扫描架重量2874.5 kg;扫描床重量1026kg,电源分配柜361.4 kg系统柜260 kg操作台40kg),设计加固需考虑原有楼层结构、设备重量、现场装修重量和医患人员重量,对板底梁底等加固,符合国家设计安全标准。 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①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含 结构及相关 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采用黏钢或纤维复合材等加固工艺 )、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②施工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室内配套设施拆除,板底梁底等加固工程,装饰装修恢复,水电消防等配套恢复等。
5.项目控制价:人民币10.6750万元 ( ¥壹拾万陆仟柒佰伍拾元 ) ,其中:设计费 6750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10 万元 。高于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其中暂列金(/)不得下浮。
6.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22个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包括设计和施工的工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送审(若需);施工工期为15个日历天。
7.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招标人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若需)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服务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设计单位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加固图纸注明的)需按院方需要不少于3次到现场监督指导并实时签到,如有一次无故不来,则每人每次处罚2000元,两次通知未到现场,院方有权解除合同,签到由院方后勤管理部门负责。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 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 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或者特种工程(结构补强) 专业承包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5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项目总负责人由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6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7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 2 家 ,且应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或者特种工程(结构补强) 专业承包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 ②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6)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三、评选办法:
1.本项目采用的评选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备注: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 / 服务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同类项目 / 服务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响应)投标人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发布公告媒介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公告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 / )发布。 本项目需进行现场勘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28日至 2025 年 11 月3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和现场勘查书到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4# 后勤管理科 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 日 9 时 30 分 ,地点为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 363号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4 # 会议室 ( 后勤管理科旁 )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地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持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28 日至 2025 年 11 月3日 止。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期间如对招标文 件有疑义,应当于公告日期截止前 2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我院后勤管理科或纪委办,否则视为无疑义。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 363号
联系人 : 林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报名授权委托书.docx
现场勘察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