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杉木优良无性系繁育专用材料采购比选公告
- 2025-10-27
项目名称: 杉木优良无性系繁育专用材料采购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
项目地区:福建 三明
杉木优良无性系繁育专用材料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7 阅读: 次
因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承担的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21-2025年)林业项目《杉木高世代良种创新与产业化开发》子项目《杉木速生优质无性系选育》在项目实施单位福建省将乐国有林场和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实施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杉木优良无性系繁育专用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杉木优良无性系繁育专用材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比选内容和要求:
1.项目比选内容和要求(福建省将乐国有林场实施点):详见附件1;
2.项目比选内容和要求(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实施点):详见附件2。
三、预算金额: 179390元。
四、交货地点与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
福建省将乐国有林场实施点交货地点:福建省将乐国有林场明头山管护站;
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实施点交货地点: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罗溪工区。
2.交货方式:服从采购方通知的装运时间,采购方至少提前1天通知供应方供货,供应方按采购方要求送货至交货地点,同时负责卸车、搬运、码堆。
五、项目期限: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供货完毕。
六、采购方式: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公开比选。
七、评选标准:本次采购设有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有效报价单位需达到3家及以上,本次比选结果方为有效。货品指标应完全满足比选内容中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各品类货物单价和金额分别不超过各品类货物的预算单价和预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次比选采购的成交供应商。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必须在福建省将乐县或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城区设有存货仓库,保证能在规定期限内随时供货。
九、参与比选人需提交以下的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报价单(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交需提供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在福建省将乐县或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城区的存货仓库租赁合同复印件。
十、采购的有关说明
1.报价应为到货地价格;
2.开选结束,中选结果在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公布,公示期1个工作日。
3.比选结果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签订购销合同。
十一、请有意参加询价的单位于2025年10月30日17:00前将相关报价材料送(邮寄)至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中日楼411,逾期将不予接受。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上赤桥35号,联系人:肖先生,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十二、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附件1:采购项目比选内容(福建省将乐国有林场实施点).doc
附件2:采购项目比选内容(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实施点).doc
附件3:报价单(福建省将乐国有林场实施点).xls
附件4:报价单(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实施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