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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龙乡河龙村民委员会宁化县河龙村河龙贡米深加工厂配套设施项目

  • 2025-10-27

项目名称: 宁化县河龙村河龙贡米深加工厂配套设施项目

招标公司: 河龙乡河龙村民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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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致: 福建京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鸿联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骏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闽卓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泽瑞建设有限公司、川远建设(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华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锦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化县河龙村河龙贡米深加工厂配套设施项目 已由 宁委振兴办〔 2025]3号文 批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河龙乡河龙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河龙乡河龙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宁化县河龙乡河龙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 总投资 485405 元 ; 其中暂列金 /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建筑 工程 ;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宁化县河龙村河龙贡米深加工厂配套设施项目 施工,总投资约 485405 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执行;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为小型规模,因此适用二级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执行;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85405 元 ;其中暂列金 /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日历天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国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 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 根据闽建筑 [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

3.7.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本工程投标。

3.7.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

3.7.4.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10月27 日 08: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 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玖仟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上传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注:资格审查阶段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截图)。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 11 月 1 0 日 09时0 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化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 /home)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答疑及澄清在 宁化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 /home)、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如有变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龙乡河龙村民委员会 ;

地址: 宁化县河龙乡河龙村 ,邮编: 365405

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黄金路 1号天安数码城3栋2单元801室 ,邮编: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联系人: 小邓

交易平台: 宁化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 /home)

地址: 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 222 号翠源大厦 2 楼

联系电话: 400870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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