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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一中艺体馆屋顶和三楼会议大厅通风改造项目

  • 2025-10-27

项目名称: 宁化一中艺体馆屋顶和三楼会议大厅通风改造项目

招标公司: 福建省宁化第一中学

采购标的物: 通风改造工程通风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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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 标公告

致: 福建三明宏诚建设有限公司、宁化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熹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集钰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尚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纳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川远建设(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泽瑞建设有限公司 (被 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若公司名称有误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 宁化一中艺体馆屋顶和三楼会议大厅通风改造项目 已 由 宁化县教育局 以 [2024]023号 文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宁化第一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宁化第一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宁化一中校园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 472789 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建筑 工程 ;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 工程 为 宁化一中艺体馆屋顶和三楼会议大厅通风改造项目 ,造价为 472789 元 , 包括 宁化一中艺体馆屋顶和三楼会议大厅通风改造工程等 具 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高度 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建筑物高度 15-100米,建筑物层数5-25层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72789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日历天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 工程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 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④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 5 年 10 月 27 日 08 时 00 分 202 5 年 10 月 31 日 23:59:59 通过 宁化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 /home) 采取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宁化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 将予以拒收。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 根据《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5 部 门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 [2023]7 号)、(明发改民营[2023]282号)的文件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 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 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5 年 11 月 07 日 14 : 3 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化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 /home)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宁化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 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化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 /home)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宁化第一中学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红色巷 130号

邮编: 3654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联系人: 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化县翠江镇慈恩路 1号8幢102店 ,

邮编: 3654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联系人: 张工

交易平台: 宁化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 /home)

地址: 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 222号翠源大厦2楼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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