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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埠村柑仔园新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2025-10-27

项目名称: 石埠村柑仔园新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XMCS-ZZ-CG2025038

招标公司: 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石埠村民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项目地区:福建 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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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石埠村民委员会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石埠村柑仔园新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石埠村柑仔园新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 XMCS-ZZ-CG2025038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801364元(含暂列金85000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801364元(含暂列金85000元) ;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元)

1

石埠村柑仔园新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1

1801364元(含暂列金85000元)

建筑业

1800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本项目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依据最新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依据最新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 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人提出的特定条件

(1) a、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b、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c、选择采用资格承诺函的投标人应按附件中的《承诺函》格式提供,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d、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2)供应商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 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 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2025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每天上午 08:30时至1 1 : 3 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 ① 供应商可直接至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 26幢2梯2306-2308室)办理获取文件手续, ② 通过邮箱办理获取文件(邮箱 : zzchangshijianli@163.com )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公司名称应与磋商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 2025 年 11 月 04 日 15 : 0 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 港尾镇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港尾司法所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石埠村民委员会

地 址: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石埠村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13.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2306-2308室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法: 查看完整信息

附 1 :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芗城支行

银行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98006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3、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到达账户时间以银行系统记载为准)

4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为了便于供应商退回磋商保证金,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代表应一并递交保证金退还相关材料(即收款收据、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磋商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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