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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2026年医疗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询价采购公告

  • 2025-10-26

项目名称: 采购公告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2026年医疗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医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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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医疗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

询价采购公告

为建立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改善基层医疗机构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保障就医患者生命及财产安全,最小化患者突发意外事故的后果,加强平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询价,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

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 25-2026年医疗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从事本项目相关资质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颁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 拥有专门的服务团队,能提供本地化、快速响应的理赔及相关服务。

三、结算、合同等要求

1.结算: 以实际投标金额为准;

2.合同期:自合同签订起壹年;

3.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 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具有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批准开展保险业务的资质证明材料;

2. 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需正反两面,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3.报价表(详见附件2);

4. 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应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企查查”网站(/)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截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法人、股东信息等,若出现法人或股东存在两家及两家以上关联企业、就职情况,需如实截图彩印且单独装订成册,与报价分开,作为初审凭证;

6. 与本次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上述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材料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报价表需用文件袋单独密封。

五、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

2.递交材料时间:2025年10月27日(周一)至2025年10月31日(周五),共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3. 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

4.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工农路206号

5..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形,投标人响应文件将会被拒收:

(1)逾期送达指定地点;

(2)响应文件未合格密封。

六、评标办法

1.审核资质及材料,若出现供应商未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不满足上述要求等情况,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2.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即最低投标报价者中标。 投保范围、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3.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则由本中心采购招标小组投票讨论决定成交供应商;

4.结果公示:遴选出的供应商在本中心公众号和院内公开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 本次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所有。

仓山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1 详细要求

一、保险责任

(1)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医疗事故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且患者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保险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3)保额范围

1.投保人: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被保险人: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注:必须提供医务人员清单)。

3.赔偿限额(写明分项限额):

年度累计赔偿限额:8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45万元

每人赔偿限额:15万元

法律费用每人限额:1.5万元(不设免赔额)

4.承保基础:期内索赔制

5.追溯期:0年

6.免赔: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取高。

7. 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 每人责任限额: 20万元,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5000元。 8.保险期限:1年

9.司法管辖:中国

二、公众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及保额

(1)保障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列明的场所范围内,在从事经营活动或自身业务过程中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发生,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并且受害方在保险期限内首次提出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下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2)保额范围

1.投保人: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被保险人: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承保区域: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营业场所内

4.赔偿限额(写明分项限额):

累计责任限额:300万元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万元

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责任限额:30万元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1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2万元

5.免赔:每次事故免赔100元后按照100%赔付,第三方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2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取高。

6.保险期限:1年

7.司法管辖:中国

附件2

仓山区临江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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