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湖城镇旧住宅改造(古山D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 2025-10-25
项目名称: 玉湖城镇旧住宅改造(古山D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E350304030查看完整信息Z02
招标公司: 莆田市荔城区九鑫商贸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履约担保、质量保证金、旧住宅改造古山D区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莆田
玉湖城镇旧住宅改造(古山D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递交时间:2025-10-24 17:20 信息来源: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文件编号 E350304030查看完整信息Z02
投标资格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1-19 08:30:00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fwz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5-11-19 08:30: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4)
开标方式 待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否
延期后开标时间 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玉湖城镇旧住宅改造 (古山D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
玉湖城镇旧住宅改造 (古山D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E3503040301200208001 ),有关招标人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更改和通知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1、本项目是否执行福建省及莆田市装配式文件要求,装配率要求是多少?
答:按莆建管〔 2021〕71号文件执行。
2、 本项目 BIM是否有创奖要求?
答:本项目不要求。
3、设计内容包含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全专业,设计周期60日历天较短,不合理,方案设计受主管部门审批影响较大,周期非投标单位可控,建议延长或以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本项目不强制要求创建“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议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25.41条。
答:本项目不要求创建 “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25.41条相关内容。
二、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 投标函附录相关内容填写详见附件 1 。
2 、 本项目红线图纸已上传,详见附件 2。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第1点表述明确如下:1.独立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负责融资业务的单位)连续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获评或复评通过企业主体信用评级AAA及以上的得40分,连续3年评或复评通过企业主体信用评级AA+、AA的得20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满分 40 分。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
4、本项目建筑高度控制及其他规划指标控制按“荔自然资审【2025】15号 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莆田市玉湖分区单元350304-09-F-14地块(玉湖新城古山D区安置房)规划条件的函”执行。
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九鑫商贸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 5 年 10 月 24 日
附件 1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 注
1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姓名:
2
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
3
施工项目负责人
姓名:
4
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5
设计质量标准
合同协议书第 3 点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 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6
施工质量标准
合同协议书第 3 点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其中涉及装配式建筑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 ( 试行 ) 》 ( 闽建 (2020)4 号 ) 有关要求
7
缺陷责任期
19.1
24 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含消防验收项目)之日起算
8
分包
4.3.2
①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工作,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②除本项目主体、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外,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承包人可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向发包人申请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咨询人审查,经发包人、咨询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
9
履约担保
4.2.1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10
预付款
17.3.1
支付签约合同暂定价的 10% 作为工程预付款
1 1
工程 进度付款
17.4
按专用合同款规定执行
1 2
质量保证金
17.5.1
工程款的 3%
…
……
……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