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部分医疗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供应商遴选(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10-24
项目名称: 2025年部分医疗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供应商遴选(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350111]FJZCZB[CS]2025001-1
招标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 项目概况
受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 委托, 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对[350111]FJZCZB[CS]2025001-1、2025年部分医疗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供应商遴选(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5年部分医疗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供应商遴选(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11]FJZCZB[CS]2025001-1
项目名称:2025年部分医疗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供应商遴选(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30,000.00元
采购包1(2025年部分医疗耗材配送供应商遴选):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3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2025年部分医疗耗材配送供应商遴选 1(批) 否 详见磋商文件 1,030,000.00 批发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③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2、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3、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0-24 至 2025-10-3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11-06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门岗亭往里直行100米)一层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 2025-11-06 09:0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门岗亭往里直行100米)一层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南平西路128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上坤、陈丽娜、练文福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网址:
开户名: 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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