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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宣传片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 2025-10-21

项目名称: 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宣传片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公司: 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采购标的物: 宣传片制作项目宣传片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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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宣传片制作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宣传片制作项目。

二、项目成果要求

1.基本要求:时长6分钟左右,4K高清制作,其格式适合在LED大屏、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上发布传播。

2.内容要求:逻辑层次清楚,背景素材鲜活、有针对性,语言简洁生动,配音有感染力,能充分展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功能定位、职能职责,全方位、多视角反映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正式运行三周年以来主要工作成效。

3.宣传片所使用的素材不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项目基本要求

1.最高限价:7万元(人民币),报价人的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30日前履行完毕,交付成片。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公司富有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策划能力和宣传片拍摄制作经验,需提供3年及以上与3家以上政府部门(单位)有宣传片拍摄及制作合作经验的相关证明。

(三)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报价资料要求(一式两份,均加盖公章)

1.报价人代表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

2.报价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授权书原件(非单位负责人为报价人代表参加报价时须提供,详见附件1)。

4.《报价表》(详见附件2,须单独密封,未密封视为无效)。

5.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第四点报价人资格要求中所罗列的证明材料)。

六、报价资料提交

1.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7:00(北京时间),报价单位向泉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以邮递、快件方式报价的,主题或封面应注明“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宣传片”摄制服务项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递交报价资料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西电子信息产业化育成基地办公楼二层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公室。

3.报价函需用信封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内需附营业执照及其他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报价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投材料不予退回。

5.项目联系人:黄宜欣,22558701。

七、报价资料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7月17日9:00(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二楼会议室。

八、成交方法

1.采用最低价成交法。经评审后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按低到高排定,有效报价最低的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附件: 1.委托授权书

2.采购报价表

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7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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