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家乡垃圾分类设施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的报名公告
- 2025-10-20
项目名称: 关于李家乡垃圾分类设施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的报名公告
招标公司: 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垃圾分类设施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项目地区:福建 三明
关于 李家乡垃圾分类设施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的报名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李家乡垃圾分类设施采购 招标代理服务, 根据(李政纪要〔 2025〕20号)文件进行招标,建设单位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2.招标代理项目概况与范围
2.1.1项目名称: 李家乡垃圾分类设施采购
2.1.2项目建设地址:李家乡
2.1.3项目最高限价: 125600 元
2.1.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2. 2 服务范围:承担 以上项目的采购 招标全过程代理工作 。
2.3本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2800元计取。
3.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且登记营业范围包含采购招标代理业务。
3.2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3.3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记录表及 提供专职人员名单及连续六个月 社保缴纳依据 。
3.4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B级及以上代理机构
3.5 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4.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2日下午17:30前将确认函和 佐证材料 以 PDF格式发送至 1018735374@qq.com , 报名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交材料,材料应清晰并盖有单位公章, 逾期 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 视为放弃 ,不再另行通知。
5.招标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 2021〕78号)文件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招标文件发布3个工作日后,即2025年10月23日上午10: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及监督人的监督下,从邀请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1.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28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李家乡人民政府郑先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李家乡珠山路 88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1018735374@qq.com
附件 1-1:确认函(格式)
附件 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招标项目名称) 报名公告 ,并确认 (参加 /不参加) 报名 。
特此确认。
报名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或签字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