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县海坛街道正旺村村民委员会正旺村井孟垄,一埠路灯建设项目
- 2025-10-16
项目名称: 正旺村井孟垄,一埠路灯建设项目
招标公司: 平潭县海坛街道正旺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路灯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正旺村井孟垄、一埠路灯建设 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正旺村井孟垄、一埠路灯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已由 相关部门 批 准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计划实施 专项资金 , 招 标 人 为 平潭县海坛街道正旺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欣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进行 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平潭县海坛街道正旺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额 约为 80万元 。
2.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正旺村井孟垄、一埠路灯建设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2. 4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 控制价为 717847 元,本项目发包价: 64606.23元,K值为9% 。
2. 5 工期要求 : 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
2. 6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不低于 叁 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 备 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 4 本招标 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 6其它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 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和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 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 25 年 10 月 20 日 , 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 , 采取 线下现场报名 获取 招标文件 。 获取地点 :平潭县海坛街道正旺村村民委员会。方式:线下现场报名。 采购文件 (含电子版格式)每套 3 00元人民币, 采购文件 售后不退。
购买 招标 文件要求: 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 招标 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 、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及投标人为代理人缴纳的近 6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社保证明 (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 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 交的时间: 202 5 年 11 月 5 日 10 时 0 0 分(含)前( 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捌仟 元整 ( ¥ 8 000.00 )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 0 项规定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5 年 11 月 5 日 10 时 0 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提交 到 福州欣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扬新城4号楼10楼)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 件将被拒收。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县海坛街道正旺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平潭县海坛街道正旺村井孟垄 166号
邮编: 350 400
电话: 陈先生
联系人: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欣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 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 15层A区-0367(自贸试验区内)
邮编: 350017
电话: 陆棱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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