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村王台自然村村内路灯改造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 2025-10-14
项目名称: 田中村王台自然村村内路灯改造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HCCG[2025]宁字第024号
招标公司: 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田中村民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路灯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宁德
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田中村民委员会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田中村王台自然村村内路灯改造项目(二次) 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 项目名称: 田中村王台自然村村内路灯改造项目(二次)
2 .项目编号: HCCG[2025]宁字第024号-1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211674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211674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田中村王台自然村村内路灯改造项目(二次)
1
211674
项
建筑业
否
采购包 1:
(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
单位
报价
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田中村王台自然村村内路灯改造项目(二次)
项
元
211674
总价
无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 .2特定条件:
采购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特定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里规定的提供。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 .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 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获取磋商文件期限、获取地点: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 25年 10 月 13 日 起至 2025年 10 月 20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 30 时至 12 : 00 时,下午 14 : 30 时至 17 : 30 时 (北京时间),在 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6.2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媒介: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asy-prt.com/home)。
6.3磋商文件售价
磋商文件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6.4获取方式: 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需将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加盖公章的《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和报名费用转账凭证发至本公司邮箱: fjhcxm@163.com,邮件发出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人员予以告知。代理机构核实后即将磋商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供应商。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7、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应于 2025年 10 月 27 日 上午 9:00:00 (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 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中融中央悦府 8栋1单元2902室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8、 磋商时间及地点
8.1磋商时间: 2025年 10 月 27 日 上午 9:00:00 (北京时间)
8.2磋商地点: 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中融中央悦府 8栋1单元2902室 】。
9 、采购人: 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田中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田中村
邮编: 352100
联系人:刘 先生
联系电话 : 151 5930 1882
10 、代理机构: 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中融中央悦府 8栋1单元2902室
邮编: 352100
联系人: 小吴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附 1:购买 磋商文件 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银行账号 : 8查看完整信息31561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 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