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公安局关于2023年度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 2025-09-28
项目名称: 福清市公安局关于2023年度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FQGA-政采-2023-009
招标公司: 福清市公安局政工室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FQGA- 政采 -2023-009
2 、项目名称: 2023 年度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3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492100 元
4 、采购人:福清市公安局政工室
5 、项目联系人:钟钱文,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二、采购需求(合同包 1 ):
序号
采购标的
保险保障项目
保额
1
意外伤害保险
身故、伤残
20 万元
医疗费用
3 万元
意外住院津贴(每人每次最高补贴 90 天,每人年累计补贴不超过 36000 元)
200 元 / 天
2
附加扩展恐怖袭击保险条款
按照意外伤害赔偿限额
3
附加疾病身故、全残(等待期 30 天)
疾病身故
10 万元
疾病全残
30 万元
4
疾病住院医疗
疾病医疗
5 万元
5
交通事故额外补偿
自驾或搭乘机动车(含警用摩托车、警用电动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50 万元;搭乘火车、轮船保险金额 50 万元;搭乘飞机保险金额 50 万元;
50 万元
合计: 492100 元( 1330 人)
( 合同包 1 )商务条件:
1 、合同签订日期: 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30 日内签订完毕。
2 、交货期限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履行服务。
3 、验收方式: 根据询价文件、合同条款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4 、服务要求: 1 、 2023 年度福清市公安局辅警投保人数约 1330 人,每人每年保险费用 370 元,预算总价为 492100 元(合同金额以最低成交价为准)。 2 、因福清市公安局辅警人数波动较大,以每月实际在岗辅警人数为准,最终以实际投保辅警人数进行支付。每个月按实际投保辅警人数增减人员,并相应的增减对应人员的保险期限,在保险服务( 1 年)到期后,双方根据全年辅警保险总人数情况据实结算保费。 3 、福清市公安局若有新增辅警,应在辅警入职后 30 天内与保险公司更新投保辅警名单,在此 30 天内,保险公司应当提供保险服务。 4 、保险公司应成立专项服务团队,指定专门联络人,提供完善保险服务。
5 、付款方式: (1) 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一次性预支付 1 年的保险服务费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提交的请款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款报告、合同、发票)等请款材料后,经审查无误在财政资金下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100% 。 (2) 采购人以银行转账付款,成交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在付款前提供正规的,有效的等额的发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须符合以下条件,并 按本公告附件格式 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③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标准,并提供资格承诺函;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供应商须对其提供的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或承诺)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不实的,均按无效响应处理。如获成交的,将取消成交资格,并列入采购人单位黑名单,不得再参与本项目采购人的采购活动。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无替补的候选人则采购人将另行询价采购或以其他形式购买。
各意向供应商对采购项目不明之处需征询相关情况的,请直接联系对应合同包的联系人了解情况。(项目联系人:钟钱文、林文,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
四、评标办法和报价要求
1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以各供应商所有有效报价的不含税总价的最低报价中标。最低报价相同时,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最终中标单位。注: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 (1 +税率)
2、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人,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响应处理。
3、对于成交人被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并以此类推。无替补的候选人则采购人将另行询价采购或以其他形式购买。本次询价不设供应商数量限制,若出现没有任何一位供应商满足本次询价要求的情况,本次询价失败。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 供应商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 供应商须详细标明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投标报价,所投货物的技术商务响应不得低于询价文件要求。
3、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费、设备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费、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费用,安装保护费、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检验(包括海关、商检)、税费等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
4、 响应文件标记、包封及密封要求(请供应商特别注意):
(1)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名,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响应文件份数:一份。
(3) 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放入档案袋进行密封,封口处要贴封条并盖供应商公章,档案袋上应标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包号。
注:具有以下情形的响应文件按作废处理: (1 )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响应文件、未加盖企业公章等询价文件要求的情形;( 2 )不满足本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 )报价人的报价高于询价上限的;( 4 )询价时有疑问联系不上报价人的( 当场电话联系报价人三次,若一直未接听或无法接通视为无法联系 );( 5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本询价公告要求的情形。
5 、若采购人因政策、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取消本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成交人应按询价文件、合同履约,若因成交人原因无法履约,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 10% 的违约金, 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将进行相应赔偿,且 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成交人中标资格或解除或终止合同,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无替补的候选人则采购人将另行询价采购或以其他形式购买。 若 成交人 拒不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本单位采购活动黑名单,今后拒绝其参与本单位所有采购项目,并保留向人民法院起诉违约责任的权利。
7 、本询价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后订立确定。
六.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 9 时 00 分止,各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密封的响应文件方式参与报价。
响应文件应在本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前送达,迟到的响应文件或 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采购人不予受理,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1 、开标时间: 2023 年3 月27 日 上午9 时 00 分
2 、开标地点:福清市公安局科技大楼 5 楼警务保障室会议室
3 、开标要求:现场开标。报价单位未于上述时间前至指定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无异议。
如果响应文件由 以邮寄方式递交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装订、密封和标记后,按本公告注明的地址在开标时间前送至对应合同包的联系人。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人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邮寄送达指定地点后,供应商应及时与收件人或项目联系人及时联络并确认文件已送达,否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送达、错投、误收等一切不良后果。 邮寄送达地址:福清市公安局科技大楼 5 楼警务保障室内勤室,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 57 号,收件联系人:余警官,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查看完整信息 。
如果响应文件由投标代表 现场送达方式 递交的,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装订、密封和标记后,按本公告注明的地址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送至 福清市公安局科技大楼 5 楼警务保障室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