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夏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店《中央空调维保服务保养合同》服务质量履约评价及续期情况公示
- 2025-09-15
项目名称: 厦门夏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店《中央空调维保服务保养合同》服务质量履约评价及续期情况公示
招标公司: 厦门夏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厦门顶晟冷气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项目地区:福建 厦门
2024年9月我公司通过 续期方式采购中山店中央空调维保服务,于2024年10月 与厦门顶晟冷气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保养合同》, 并履行该项目维保服务。
鉴于本服务为长期性服务类项目,根据《厦门夏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夏商百运营〔2024〕13号)规定, 我公司中山店对厦门顶晟冷气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评价,评价结论为优。鉴此,我公司将与厦门顶晟冷气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续期合同,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变, 合同期限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现将履约评价和续期合同的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本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发布的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中山路1号夏商百货中山店1F服务台)。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字。我公司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身份、反应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合同履约和合同拟续期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厦门夏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