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洛江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修缮项目采购公告
- 2025-09-10
项目名称: 洛江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修缮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QZZB【2025】303号
招标公司: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标的物: 食堂修缮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泉州
洛江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修缮项目 竞争性磋商 公告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受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 以 竞争性磋商 的 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项目编号: QZZB【2025】303号
二、 项目名称: 洛江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修缮项目
三、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磋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
2、 磋商供应商 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 本项目 响应 截止当日 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
3、本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伍拾伍万伍仟柒佰伍拾柒 元整( ¥ 555757.00 元),超过预算 金额的将视为无效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5、本项目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2供应商拟担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3 供应商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交易平台在线发售采购文件,凡愿意参加 磋商 的供应商,请于 202 5 年 9 月 11 日至 202 5 年 9 月 17 日(节假日正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 /#/home)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 200.00 元,售后不退。未购买 磋商 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 采购 活动。
注: ①潜在磋商供应商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或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选择参与本项目),即可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购买成功后通过“采购执行”→“我的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②潜在磋商供应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通过银联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须备注本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银联支付方式,支付后系统自动到账,磋商供应商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转账汇款方式,需上传缴款凭证扫描件,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于每日下班前进行确认)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如因缴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招标(采购)文件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591827556)。
③潜在磋商供应商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福易采3.0操作手册-磋商&供应商”,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六 、提交 磋商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 202 5 年 9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供应商 应在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将电子 响应文件 ( etnd格式)上传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 供应商 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 响应文件 ( etnd格式)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在 磋商响应 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格式上传电子 响应文件 ( etnd格式)的,视为逾期送达, 供应商 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 响应文件 ( etnd格式),以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 供应商 应当保证其提交的电子 响应文件 ( etnd格式)和纸质 响应文件 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及后果,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
备注: 供应商 须同时将密封的纸质 响应文件 送达开标现场,可采用自行送达或邮寄方式送达, 供应商 应在 磋商响应 截止时间前(以收到密封的纸质 响应文件 时间为准)将密封的纸质 响应文件 邮寄到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收件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收件人及电话: 黄针蓉 , 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 ,否则按逾期送达处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响应文件 , 采购人 将拒绝接收。
七 、电子 响应文件 解密以及电子开标( 本项目 供应商 无需办理 CA )
八 、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 202 5 年 9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公开开标。开标时间到达后60分钟内为各 供应商 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 响应文件 ( etnd格式)的时间,各 供应商 须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使用报名的企业账号登录 3.0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 响应文件 的 CA数字证书对电子 响应文件 进行解密操作(若项目设置不需要 CA数字证书,则输入 响应文件 编制时由 供应商 自行设置的密码进行解密),平台支持异地远程解密,也可以持 CA数字证书到开标场所(或在现场输入密码),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若发现无法自行解密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591827556)。
九 、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的其他说明
潜在 供应商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生问题,可以及时咨询电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 4009183302,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591827556)
十 、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洪志云、 黄针蓉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 泉州市 洛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兴街3号)联系人: 洪女士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十 一 、 招标代理 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滨城支行,户名: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账号: 35050查看完整信息99。
十二 、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都将公布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 三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 5 年 9 月 10 日
附件:
洛江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修缮项目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