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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电信福州分公司飞凤山公园安防监控提升项目服务采购询比公告

  • 2025-09-10

项目名称: 2025年中国电信福州分公司飞凤山公园安防监控提升项目服务采购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XYJAFJFZA250900010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存储服务安防监控集成服务网络设备调试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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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福州分公司飞凤山公园安防监控提升项目(项目编号:XYJAFJFZA25090001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5年中国电信福州分公司飞凤山公园安防监控提升项目,整体建设包括63路的高清摄像头,配套网络连接及存储服务等。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安防监控集成服务,主要包括:监控设备调试、监控配套设备调试、组网链路调试、网络设备调试、存量监控联调等。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调试工作实现监控系统正常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质保。具体要求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关于备选处理措施的提示: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如采用替代禁止采购的备选处理措施,须明确备选处理措施“针对每例行为,综合评估法下扣减总分3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下核增评审价格3%”]

[针对联合采购项目的提示:中国电信与其他单位的联合采购项目须明确如何执行中国电信及其他联合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61300元(含税,不含税金额57830.19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8)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2日15时00分至2025年9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塘路9号。

4.3获取方式:

4.3.1线下获取:经办人携带以下材料现场获取: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

4.3.2邮件获取:经办人凭以下材料的扫描件邮件获取: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

4.3.3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4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10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26号福州采购供应中心。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塘路9号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陈聚云

电 话:059187446808

电子邮件:fzjychen@chinatelecom.cn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查看完整信息@chinatelecom.cn。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2025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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