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四号厂房4层西北侧2965.17㎡房产的招租公告
- 2025-09-10
项目名称: 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四号厂房4层西北侧2965.17㎡房产的招租公告
招标公司: 福建省菲格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一、 租赁标的: 福建省福州市 高新区南屿镇 尧溪路 3号 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 四号厂房 4层西北侧2965.17㎡房产。 租赁标的物权属福建省菲格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属于 空置状态。
二、 租赁期限: 5 年, 免租期6个月(首个租赁年度给予前2个月免租期,第2-5个租赁年度末分别给予1个月免租期。如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需按比例补缴已享受的免租期租金。)租赁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三、 租赁 价格 (挂牌价)及租金递增率 : 月租金底价(含税) 12元/㎡/月,即月租金价格(含税)合计35,582.04元,年租金底价(含税)合计426,984.48元,自第三租赁年度起(含第三租赁年度)月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年递增5%;租金按月支付 。
四、 租金收缴及票据开立: 租金按月结算,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首年月租金。承租方缴交租金到指定账户后,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全额租赁发票 。
五、 租赁用途: 仅作为生产厂房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不得用于销售和存放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禁止经营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和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 。
六、 承租人 应具备的基本 条件: (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
七、承租方需接受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2)出租方以标的房屋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3)承租方依法诚信经营,要求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包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水、电、卫生、公摊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租赁物进行转租、入股、承包、与他人调剂交换等。(6)如因政府建设改造等,造成合同已无履行可能,承租方应无条件无偿地归还出租方,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补偿、赔偿等责任。(7)承租方装修房屋,应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承租方装修应符合消防规范,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因承租方设计及装修原因导致消防不合格,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借此理由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方装修完成后3日内应当通知出租方审核,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若出租方在审核过程中认为装修存在任何问题,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整改直至出租方满意。(8)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应保持装修原样交付给出租方,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并经甲方验收认可,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9)承租方需要在合同签订之日,与服务于园区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接受物业公司管理,物业费收费标准1.5元/㎡/月 。
八、优先承租权: 无优先承租方。
九、竞价方式: 密封报价,价高者得。
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玖仟柒佰肆拾陆元壹角贰分 (小写:109,746.12元),合同签订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和水电费押金,若中标单位未能履行竞价投标承诺,我公司将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承租竞价人需于2025年9月29日前将竞价保证金汇入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福建省菲格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江滨支行
帐号: 查看完整信息07876
十、 招租信息 发布渠道 : 福建省和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福建省菲格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福建省菲格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栏、标的物现场粘贴公告。
十一、 时限及联系方式 : (1)公示起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29日。(2)咨询地点:福建省福州国家高新区南屿镇尧溪路3号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产业孵化楼12层。(3)联系方式:叶先生查看完整信息。
福建省菲格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2 5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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