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州市长护险护理机构和护理人员护理服务质量评价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 2025-09-10
项目名称: 2025年福州市长护险护理机构和护理人员护理服务质量评价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招标公司: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采购标的物: 护理服务质量评价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2025年福州市长护险护理机构和护理人员护理服务质量评价项目,现将采购项目、要求、征集时间等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公司、单位参与本项目方案征集。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福州市长护险护理机构和护理人员护理服务质量评价项目
二、方案要求
1.项目方案本着先进、科学合理、环保实用、安全可靠、易维护等原则进行设计。
2.供应商所提供 方案 需结合采购单位性质,并发挥供应商自身优势,提供更优、更全面、更科学的 产品 方案 以及报价方案 。
3.方案具体要求: 拟对福州市 120家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及在机构任职的其中不少于900名护理员开展护理服务质量评价,项目完成时限为合同签订日至2025年12月底(约60-90天),服务内容为依据采购人提供的评分标准进行第三方评估,其中护理机构通过专家现场评审、满意度调查、信息化核验等方式(指标项约5部分20项);护理人员通过入户实地考察护理过程、工单查阅、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指标项约6部分14项),其中人员考核需对被评估人员 进行现场服务考核。评价结果用于护理机构及护理人员星级评定, 提供详细的报价方案, 包含报价 清单、预算单价和总价。 评价结果需有评价报告和现场影像资料。评价报告需有专家确认,其中机构报告大于等于 3人,个人报告需大于等于1人。服务地点为福州市六区六县。同时成交人服务期内需提供3名及以上 评定专家(全职或外聘均可),评定专家须具备以下资质: 1. 管理类专家:具备5年以上相关护理机构管理经历的管理人员;2. 专业类专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护理相关工作2年以上;3.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与评定对象存在利益关联的专家不得参与评定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上述服务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所投方案需提供各自 服务 在先进性、创新性及技术成熟度方面做概要介绍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备注:以上材料需提供书面纸质材料,并密封包装 进正本 ,与信息征集方案一并提交 )
四、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密封要求
1 . 提交的纸质材料统一用 A4 规格纸打印(加盖公章),封袋打包(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 . 格式要求:方案文件必须密封外包装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正本 需 体现资格材料 及征集方案及报价方案 ,副本不得体现单位名称的信息 ,正、 副本分别装订成册 。 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含 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存U盘)1份
3 . 应征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 1 )应征方案征集稿逾期送达的;
( 2 )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或装订要求的;
( 3 )图片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的;
( 4 )应征方案征集稿副本有单位名称,有任何记号的;
( 5 )属抄袭作品的。
五、信息征集要求
1.信息征集具体要求:
( 1)参加本项目方案征集材料内容需提供完整、准确,包括但不限于:机构信息、人员信息、服务资质、服务流程、服务记录、服务成果、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创新案例、相应后续服务等。
( 2)本次征集方案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方案征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仅作为后续项目招标的参考,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有权修改和使用,所有提交资料均不退还,将无偿提供给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使用。
2.方案评选办法:征集的方案将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选出最佳方案,但不作为确定该项目服务供应商。
3.最低应征价格不作为中选的保证。
六 、征集时间安排
1.信息公告时间:202 5 年 09 月 10 日 至 2025 年 09 月 15 日
2.方案征集提交 截止 : 2025 年 09 月 15 日 下 午 17:00 (北京时间)止, 逾期不予受理。
2. 递交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 272号万达广场 A1#楼20#层01室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其他
1、参与本次征集的方案所有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使用、修改应征单位递交的方案并可以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价征集到的方案。应征单位应保证征集单位使用应征单位所提供的成果,不被任何第三方提出异议(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专利权、外观设计和商标等知识产权)。如就知识产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有关索赔责任或费用,由应征单位承担,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出现逾期送达指定地点、响应文件未合格密封等评选人相应文件将会被拒收。
4、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 、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支路 53号福州医保大楼2层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福建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 272号万达广场 A1#楼20#层01室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八、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