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石壁镇江头村民委员会宁化县石壁镇江头村
- 2025-09-10
项目名称: 宁化县石壁镇江头村
招标公司: 宁化县石壁镇江头村民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瓦窑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地区:福建 三明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致 : 福建优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纲锋建筑有限公司、福建安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迈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壁镇江头村瓦窑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已由 宁化县石壁镇江头村民委员会会 议纪要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宁化县石壁镇江头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 宁化县石壁镇江头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科公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宁化县石壁镇江头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石壁镇江头村瓦窑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施工,总投资约 1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石壁镇江头村瓦窑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施工,总投资约 18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执行;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为小型规模,因此适用二级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执行;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79422元 ,详见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控制价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国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
3.7.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本工程投标。
3.7.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
3.7.4.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9年0 9 日 08: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叁仟元 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09年22日09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化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home)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答疑及澄清在 宁化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home) 上发布,如有变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化县石壁镇江头村民委员会 ;
地 址: 宁化县石壁镇江头村 ,邮编: 365413
电 话 :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公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化县翠江镇碧桂园20栋201 ,邮编: 3654 00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传真: / 联系人: 小黄
交易平台: 宁化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home)
地址: 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222号翠源大厦2楼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项目:宁化县石壁镇江头村
招标人:宁化县石壁镇江头村民委员会
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中科公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和内容:石壁镇江头村瓦窑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总投资约1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招标人地址:宁化县石壁镇江头村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公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在线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