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出售机动车闽C709KA报废回收招标公告(二次)
- 2025-09-10
项目名称: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出售机动车闽C709KA报废回收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公司: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项目地区:福建 泉州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出售1辆汽车(闽C709KA, 别克牌 SGM7242ATA 轿车)报废回收,现面向社会招投标。
一、项目名称: 出售报废后1辆汽车(闽C709KA, 别克牌 SGM7242ATA 轿车)报废回收, 出售价 10000元起, 具体实物以现场为准。
二、报名时间:202 5 年 3 月 7 日17:00— 2025 年 3 月 17 日17:00(工作日上班时间),开标时间(东海校区看现场时间与开标时间同一天,看样时间提前半小时)具体 时间 另行通知。
报名材料寄送地点: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A610
报名联系人: 吴 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526101
看样联系人: 刘 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384181
三、报名材料
1.报名时须以公司名义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车辆报废回收基本条件: ① 报废车辆竞买人应为具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认证的独立法人,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复印件,并能够出具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通过年检与换证,其资格认定书为有效资格认定书,其有效期按其认定书上所注明的时效; ③ 竞买人须承诺:具有合法、合规的拆解场地,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且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④ 竞买人须承诺:具备履行报废车辆处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⑤ 竞买人应具备报废车辆的自提条件,按照出让方的安排,自带车辆和装卸人员到指定地点转移,报废车辆转移的装卸、安全责任由竞买人承担,报废车辆转移的费用及现场清理由竞买人承担,出让方负责验收; ⑥ 竞买人提供报废车辆的免费拖车服务,并承担报废车辆拖运过程中及解体前的全部安全责任;
四、投标须知
(一)招标方式为一次性报价,最高价中标。中标后于当天到我校财务资产管理处缴清货款(户名: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户行:工行泉州东海支行,账号:查看完整信息000661) ,并于 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该批标的的拆装卸、提取、搬运、运输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二)对未履行承诺的竞买人,学校将记入不良记录,有权拒绝其参与学校的投招标活动。
注:各投标单位进入我校需经过申请,请各投标方提前将入校人员信息(姓名、联系电话、车牌)提交至邮箱ghc@。
招投标监督机构: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 5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