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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2025年商标地标宣贯展示对接项目

  • 2025-09-09

项目名称: 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2025年商标地标宣贯展示对接项目

项目编号: FJSQ2025905

招标公司: 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采购标的物: 商标地标宣贯展示对接项目商标运用宣贯展示项目地理标志保护宣贯展示项目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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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2025年商标地标宣贯展示对接项目 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委托,福建肆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 FJSQ2025905、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2025年商标地标宣贯展示对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2025年商标地标宣贯展示对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肆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FJSQ2025905

项目名称: 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2025年商标地标宣贯展示对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80000元

采购包 1 (商标运用宣贯展示项目) :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4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4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商标运用宣贯展示项目

1.00

45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要求

采购包 2 (地理标志保护宣贯展示项目) :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43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43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地理标志保护宣贯展示项目

1.00

43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要求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采购包 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 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 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202 5 年 09 月 09 日 ]至[202 5 年 09 月 16 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 2 :00至17:00 。

地点: 福州市晋 安区王庄街道福 新中路 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401A室福建肆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方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 供应商可直接到 福建肆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 竞争性磋商文件 ,若有异地购买 采购文件 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 采购包 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 386221258@qq .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 采购文件 发送事宜。 潜在供应商购买 采购文件 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 采购文件 的潜在供应商响应磋商与质疑。

采购文件售价: 300元 。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 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401A)开标室 。

六、开启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 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401A)开标室 。

七、 公告期限

自 本 公告 发布 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 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 湖东路 7号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方法: 0591- 87819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 福建肆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 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401A

联系人: 黄工

联系方法: 查看完整信息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 “指定媒体”):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

福建肆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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