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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网点家具采购项目

  • 2025-09-09

项目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网点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XTC-A1-25480031

招标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采购标的物: 家具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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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网点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XTC-A1-25480031

一、招标条件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的委托,代理 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网点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拟对辖内营业网点家具进行集中采购 。

2.2 交货时间 :在招标人下订单后 , 30 个工作日 内完成安装并交付使用,若 招标人 需提前或延后交付使用时间的,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并在订单上确定具体交付使用时间 。

2.3资格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2.4项目预算: 1500万元(3年)

2.5 入围供应商家数:当有效供应商数量为 4家及5家时,本项目入围3家供应商(2家正选供应商,1家备选供应商);当有效供应商数量为6家及以上时,本项目入围4家供应商(3家正选供应商,1家备选供应商)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或招标人各二级分行)指定地点。详细交货地址以招标人(或招标人各二级分行)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需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存在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列入“行贿犯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投标人未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截图的不视为无效投标,以评标委员会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为准。 )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 投标人 在与工行的 业务 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投标人及公司法人或股东没有列入 工行 不良行为清单或负面清单中 。( 投标人需 提供承诺 函 )

4、 投标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 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需 提供承诺 函 )

5、投标人 为 本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需 提供承诺 函 )

6 、 本项目除整体现金柜台外,其余产品应为投标人自有生产。(投标人需提供: ①家具生产企业(制造商)资格声明函。②投标人若为整体现金柜台代理商的,需提供整体现金柜台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证明材料,并出具公安部认证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自有生产整体现金柜台的,仅须提供公安部认证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送(受)检单位须为投标人))

7、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入围),在资格有效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与工行员工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需 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 “净利润”,近三年 ( 2022年、2023年、2024年) 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

注: ①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提供不少于 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其中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内至少2年的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 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当年起提供。

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10、 投标人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

注: ①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 任意 3个 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投标人 成立 时间 不足 3个月应 提供 申报证明材料。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② 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 意 3个 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投标人 成立 时间 不足 3个月应 提供 申报证明材料。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11 、 投标人 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 及辖属 机构所在区域; 投标人 应具备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 及辖属 机构的配送能力。 ( 投标人需 提供承诺 函 )

12 、 投标人 应 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投标人需 提供承诺 函 )

13、投标人需承诺同意招标人按《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供应商管理并执行。 ( 投标人需 提供承诺 函 )

14、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投标人需 提供承诺 函 )

1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 投标人需 提供承诺 函 )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 提供承诺 函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5 年 9 月 9 日至 202 5 年 9 月 15 日 17:00前,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法人代表授权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上应注明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扫描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账号及邮箱地址见本公告七)。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 5 年 10 月 16 日 9时0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金采网》、《随行易交易平台》上发布。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 108号

联系人:林耀

联系电话: 0591-88087307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 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

联系人: 谢晓丹、方媛忻

电话: 0591- 83389575

电子邮箱: xhn_em @163.com

标书费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湖支行

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49886

投标保证金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 福州东街口支行

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031168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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