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资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25-09-08
项目名称: 福建省物资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司: 福建省物资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福建安居物管 租赁招租公告
一、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
面积(㎡)
实物
状况
租赁
用途
租赁
期限
产权
情况
优先权
情况
1
中山大院 67座东厢A2-2
107.4
租赁
商业
60个月
有
无
2
商业大厦顶层北侧设备用房
19
租赁
通信设备用房
36个月
无
有
3
建发大楼西侧储藏间
13
租赁
储藏间
12个月
无
有
二、 免租装修 期及递增:中山大院 67座东厢A2-2免租装修期1个月,其他均无免租期;
中山大院 67座东厢A2-2年递增3%,其他均无年递增。
三、履约保证金:中山大院 67座东厢A2-2、 建发大楼 西侧储藏间均为第一年月租金的三倍,商业大厦顶层 北侧设备用房无履约保证金 。
四、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五、租金收缴方式: 商业大厦顶层北侧设备用房 每年缴交一次,先付后用;其他每个月缴交一次,先付后用。
六、承租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港口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或个人。
七、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中山大院67座东厢A2-2租赁要求:(1)经营业态参照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及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相关规定,须与房产内部结构相适应,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外观,不得随意增加荷载、从事损坏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其他危害建筑及其附属物安全的活动;(2)按相关部门要 求设置消防设施设备;(3)禁重油烟餐饮业,按相关部门要求定点排放产生的气体与烟雾。
八、公告期限: 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25日。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 、咨询电话:
联系人 :郑先生
十、 投标报名:
联系人:张女士
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239号7楼 。
福建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 25 年 9 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