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东方广场室内外安防监控及智能化停车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 2025-09-08
项目名称: 宁化县东方广场室内外安防监控及智能化停车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福建广厦(采)招【2025】宁0822-1号
招标公司: 宁化县宇虹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福建 三明
宁化县东方广场室内外安防监控及智能化停车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宁化县东方广场室内外安防监控及智能化停车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9月 12日15: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 编号 :福建广厦(采)招【 2025】宁0822-1号
项目名称:宁化县东方广场室内外安防监控及智能化停车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内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
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宁化县东方广场室内外安防监控及智能化停车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否
1批
252551
252551
5000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特定条件:
( 1)投标人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
( 4)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内容均须清晰加盖单位公章,模糊不清或无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从 202 5 年 9 月 9 日 起至 202 5 年 9 月 11 日 (节假日除外) 08:0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宁化县翠江镇朝阳新村十五路 21 号 3 幢 204 ) 。
方式:线下购买,购买采购文件要求:凭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
售价:按物价局文件规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9月 12日15:30时 (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开标室( 宁化县翠江镇朝阳新村十五路 21 号 3 幢 204 )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9月 12日15:30时 (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开标室( 宁化县翠江镇朝阳新村十五路 21 号 3 幢 204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宁化县宇虹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宁化县翠江镇双虹村村委会办公楼二层
联系人:阴先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化县翠江镇朝阳新村十五路 21 号 3 幢 204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方法: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