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二期)——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四目坑,下坂片区)招标公告
- 2025-09-05
项目名称: 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二期)——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四目坑,下坂片区)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排水提升工程
项目地区:福建 漳州
* 已完成
* 选中环节
* 未完成
招标公告
招标答疑
最高限价
开标一览表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合同签署
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二期) ——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四目坑、下坂片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二期) ——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四目坑、下坂片区) 已由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 (二期)--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四目坑、下坂片区)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华 发改审 [ 2025 ] 35 号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多渠道 筹措 ,招标人为 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漳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华安县华丰镇下坂村、新村路 (四目坑)和华鑫小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下坂村 :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2座,设计处理规模为230m 3 /d和450m 3 /d,敷设污水重力管(DN200-DN300)长7845m、污水压力管(DN100-DN150)长2666m,以及配套相应管道附属设施 ; 新建 DN300重力流补水管道长258m,新建300mm × 300mm雨水边沟345m。四目坑:敷设污水重力管(DN200-DN300)长3980m,以及配套相应管道附属设施。华鑫小区:敷设污水重力管(DN200-DN300)长1324m,以及配套相应管道附属设施 。项目概算总投资 2437.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75.8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二期) ——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四目坑、下坂片区)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污水管最大管径为 DN300,污水泵站450m 3 /d;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属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 1000万元 ≦ 市政公用工程 -城市排水- 排
水管道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 < 3000万元为 中 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预算审核价为 19245210.69元(含暂列金9152 00 元)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4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 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年9月5日18 :00:00 至 2025年9月30日 09: 00 :00 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类(8.00%≤K<12.00%)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5年9月30日09:00时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 200000 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形式(投标截止时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或电子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上一季度 (2025年第二季度市政工程类)信用分均高于(含)80分可以免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条款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9月30日 09: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 3号 ,邮编: 363899
电子邮箱 :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联系人: 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漳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 1栋1梯4楼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联系人: 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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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 3号 、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西路 6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华安县 行政 服务中心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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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