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5年福州第一批换电柜建设安装服务采购项目询比-比选公告

  • 2025-09-05

项目名称: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5年福州第一批换电柜建设安装服务采购项目询比-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SZ-19-04D-2025-D-F-D23206

招标公司: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换电柜建设安装服务换电柜安装服务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免费查看原文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25 年福州第一批换电柜建设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询比 - 比选 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25 年福州第一批换电柜建设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 - 比选采购活动。 1. 采 购项目简 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25 年福州第一批换电柜建设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SZ-19-04D-2025-D-F-D23206) 1.2 采购人: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5.1 实施内容 主要负责站点的建设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 负责站点选址工作,对所谈点位建设维护、业主维系、物业管理负责。 2. 负责按照设计方案及相关建设标准对设备进行安装 , 含机柜整体安装,包含雨棚、摄像头、承台、地线、市电引入施工、零星配套等安装,配合采购人对旧站点设备的搬迁至新站点建设,含一次搬迁及拆除费用。 3. 负责以合理电价与业主签署用电合同并完成引电,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电量计量装置。 4. 租用场地必须有业主和场地承租方授权委托书,合同签订起半年内场地有变化的,供应商承担搬迁费用 , 若因政府管理等不可抗因素发生搬迁的,由采购人承担搬迁费用;交维前安装的站点出现换电柜安装问题或市电引入等问题,供应商必须 2 个小时内到场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安装站点时需提前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评估确认后方可进场安装。 5. 负责协同设计监理人员统一进场施工,根据通信发展〔 2023 〕 44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通知”,供应商需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能源施工双打卡要求。 6. 负责协同维护人员进行施工后交维工作,换电柜施工完正常运行 15 天可安排进行现场交维,按照换电业务交维规范书标准进行交维。 1.5.2 采购规模:本 项目预计采购内容 260 台换电柜安装服务,本项目不含税预算合计 905170.00 元(含安全生产费用),含税预算合计 986635.30 元(含安全生产费用) 。具体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预估换电柜数量(个)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不含安全生产费) / (元)

不含税安全生产费单价 / (元)

单项不含税单价(含安全生产费) / (元)

单项不含税总价(含安全生产费) / (元)

增值税税率

单项含税总价(含安全生产费) / (元)

1

新站新增单柜( 12 仓或者 8 仓)建设安装包干费用

170

4460.78

89.22

4550.00

773500.00

9%

843115.00

2 同站扩容单柜( 12 仓或 8 仓)建设安装包干费用 30 2352.94 47.06 2400.00 72000.00 78480.00 3 单柜( 12 仓或 8 仓)替换安装包干费用 60 975.00 19.5 994.50 59670 65040.30 合计 905170.00 / 986635.30 注:( 1 )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执行数量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2 )如新建一个 3 个 12 仓换电柜点 = 新增 12 仓单柜 + 同站新增 12 仓单柜 *2 。( 3 )扩容旧站需要更改电表上端线径的算新增 12 仓单柜。 1.6 采购包划分: √ 不划分 □划分: 采购包一: ;采购包二: …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成交份额 100%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 100% 】。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 项目预计采购内容 260 台换电柜安装服务。 ★ 2.2 计划工期:具体工期以甲方单项工程施工订单为准。 ★ 2.3 承包方式:换电柜和磷酸铁锂电池由甲方提供,其他材料由乙方提供。 ★ 2.4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内,具体以实际订单地点为准。 ★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铁塔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6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直至本合同项下(含所有订单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项下所有订单截止下达的时间为订单截止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或框架金额(合同上限)执行完毕,以先到的为准。 2.7 项目类型:工程类。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企业性质: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还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响应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响应行为及成交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评审依据: (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2 )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还须提供相关授权书及承诺函。】 3.2 控股及管理关系: ( 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 )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3 增值税发票要求: 承诺成交后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评审依据: 提供承诺函。】 3.4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评审依据: 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 )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3 )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4 )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6 )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7 )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 / 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 评审依据: 提供承诺函】 3.6 信用要求: 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 )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③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与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审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3.7 企业资质: 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上文中所列的“有效”须覆盖至本项目的响应截止之日。如供应商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 2021 〕 7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8 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评标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扫描件。】 3.9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供应商 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有效的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至少含承装类、承修类 ) 五级(或以上)资质或 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 年第 30 号令 ) 如已换证的提供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至少含承装类、承修类 ) 三级(或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3.10 三类安管人员 :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 1 人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 ( 2 )项目负责人 1 人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 。 ( 4 ) 供应商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往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三者之间不得复用,如复用则仅评审 响应 文件中前序该人员材料,后序该人员不予认可。】 【评审依据:①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身份证 ( 正、反面 ) 复印件 / 扫描件;②提供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证书封面(若有)、证书正文页、聘用企业名称、需提供证书有效期页 / 相关认证平台查询的证书有效期截图(供应商附上对应查询网址以备核查) / 其他有效性的证明材料;③提供相关人员【 2025 年 2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 ( 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 1 )供应商名称; 2 )社保经办机构名称; 3 )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 ) ④上文中所列的“有效”须覆盖至本项目的响应截止之日。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该人员不予认可;⑤提供承诺函。】 3.11 业绩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天 ) 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换电柜安装或者电源类施工】,且累计有效含税金额 50 万或以上。 【评审依据:须提供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 )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无需全额)。( 2 )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采购订单 / 订单清单(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且经甲方确认盖章) / 结算文件、部分发票(无需全额)。其中,订单清单 / 采购订单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订单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时间等。( 3 )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双方签字盖章页。( 4 )若提供的单项合同 / 框架合同业绩为原联合体投标的,除须提供该合同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联合体协议书(含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承接的合同内容及相关合同金额 / 份额占比)。( 5 )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金额 / 订单清单金额 / 结算文件金额及采购订单下单 / 订单清单订单时间 / 结算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6 )发票须同时满足 : ①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本评审项业绩要求时限区间内 ; ②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7 )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3.12 施工人员配置: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施工人员至少 3 名且每人均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注:不同类型的人员不得复用, 如复用则仅以响应文件中的前序人员进行评审,排列靠后的该人员不予认可 。】 【评审依据: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 )提供人员配置清单;( 2 )提供相关人员的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扫描件。( 3 )提供相关人员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 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 扫描件,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 (/) 可查询 ) 。( 4 )提供相关人员的【 2025 年 2 月 1 日】起至响应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 1 )供应商名称; 2 )社保经办机构名称; 3 )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 5 )上文中所列的“有效期”须覆盖至本项目的响应截止之日,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该人员则不予认可。】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5.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 2025 年 09 月 05 日 2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9 月 09 日 18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 5.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采购文件: 5.2.1 登录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7 】 供应商注册及 CA 办理”。 5.2.2 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 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 / 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 5.2.3 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 ,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 下载。 5.3 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支付完成后下载采购文件】 5.4 采购文件款发票事宜:【 / 】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9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6.2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 提交 ,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 / 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 “ 响应文件递交 ” 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2.1 唱价结果确认 :供应商须在唱价结束时间( 响应 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前,在网上电子签名确认唱价结果。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系统线上唱价环节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唱价结果且未提交异议的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6.3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 1 )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 2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 4 )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 5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 响应 无效。 6.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准时参加唱价环节。 6.5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6.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6.5.2 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6.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7. 供应商注册及 CA 办理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 响应 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采购文件。【注:( 1 ) 2023 年 5 月 22 日前: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已有账号密码可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已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办理 CA 的,有效期内可在中国铁塔电子平台继续使用。( 2 )自 2023 年 5 月 22 日起,新用户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未办理 CA 或原有 CA 失效的,在中国铁塔电子平台申请 CA 证书。】 已在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 ” 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 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 响应 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 CA 证书,避免影响正常 响应 。手机 CA 证书售价 500 元人民币 / 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 365 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 CA 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 CA 完整可用,续签费用同新办。更换手机设备的,提供找回功能, 50 元 / 次。 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 ,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9005950 (工作日 9:00-18:00 )。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供应商可远程登入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参加唱价会议。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比选 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大浦路 6 号铁塔大楼 联系人: 李经理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杜坞 43 号大数据科技园 B5# 楼 13 层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汤丽华、黄贞强、潘烜。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查看完整信息@139.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户: 3查看完整信息23206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09 月 05 日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