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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扬尘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 2025-09-02

项目名称: 扬尘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DLFZ-ZB2025-030

招标公司: 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扬尘监测设备

项目地区:福建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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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扬尘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扬尘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DLFZ-ZB2025-030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9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90000 .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198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扬尘监测设备

1

990000.00元

工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 :【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 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 (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 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5年 09 月 03 日至 2025年 09 月 0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6层703)购买采购文件或邮箱获取采购文件,邮箱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务必将贵公司的相关信息(报名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贵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邮箱等)编辑完整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1589724676@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8、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 2025年 09 月 15 日 9:3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6层703),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地点: 2025年 09 月 15 日 09:30(北京时间)在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6层703 )开标室;

10、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1、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截标时间三日前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函,以书面形式原件(若为传真件,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原件送达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否则不予受理)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视为虚假质疑)送达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进行处理回复,如需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采购人应对澄清或修改情况内容发出通知,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采购截止时间,逾期提出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

12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 ( 包括 采购 文件若有修改补充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上通知, 请潜在 供应商 随时关注相关网站 , 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

13.采购人: 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 71号国资大厦20层

联系人: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方法: 黄先生

代理机构: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 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6层703

联系人: 肖小倩、李蔓、陈尚及、张慧

联系方法: 查看完整信息

附 1:提交磋商保证金和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报名、投标保证金、中标 /成交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账 号: 59查看完整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3、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缴交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并到账(是否到达指定的存款账户,以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对账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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